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是2018年省、市十件民生實事之一。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日前已印發《2018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新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我市8個縣(市、區)將在7月前完成提標工作,並按執行新標準當月的低保、特困人員名冊補發今年未達標月份的差額。
根據新標準,我市各縣(市、區)2018年的城鎮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638元至650元,農村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440元至650元;城鎮低保補差水平為每人每月503元至505元,農村低保補差水平為每人每月228元至360元;城鎮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12252元至1320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8448元至1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