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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表決稿)》
市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六次會議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7-10-12 09:34:2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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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表決稿)》。該條例需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後頒布實施。

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黎健平主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曾小華、張映平、藍偉東,秘書長潘小韜及委員共25人出席會議。市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市紀委派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組和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今年3月份,市委常委會會議經研究,批準將《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列入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半年多來,為做好立法相關工作,確保立法質量,條例草案經過多次審議、修改,並征求本市各級人大代表和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嘉應學院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立法谘詢專家、鎮村幹部、圍龍屋業主代表,以及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直有關部門等的意見建議進行修改完善後,形成了《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草案修改二稿)》,提請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進行審議。

會議聽取了市人大法製委員會《關於〈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審議了《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草案修改二稿)》。在分組審議後,市人大法製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對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研究,對草案修改二稿作進一步修改,並提出《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草案表決稿)》,同時提請主任會議研究後,提交本次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

會議認為,對條例的起草和出台,市委高度重視,體現了黨的領導;條例的製定符合上位法的精神,充分考慮了梅州客家圍龍屋的現狀和保護利用實際,體現了地方特色;在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相關委室、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等共同推進下,條例草案幾經審議、修改並得到完善,可操作性強,體現了集體智慧。目前,條例基本成熟,出台時機適宜,條例的通過有利於保護和合理利用客家圍龍屋。最後,會議表決通過了《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表決稿)》。

據了解,該條例共44條,主要明確了立法依據、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規定了市縣政府及其部門、鎮街、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及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管理人等的職責;提出要建立保護名錄、編製保護規劃,對客家圍龍屋進行保護和合理利用。其中,簽訂保護責任書、成立客家圍龍屋管理小組或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明確日常維護修繕責任、培訓古民居建築工匠等是條例的亮點。同時,條例還規定了客家圍龍屋保護的資金保障和法律責任,明確市人民政府應當為客家圍龍屋保護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客家圍龍屋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除客家圍龍屋外,本市其他重要古民居適用條例有關保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