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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減稅、用地、社保、用電、運輸、融資、技改等方麵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
梅州出台支持實體經濟12條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7-12-11 10:01:08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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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梅州市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幹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支持實體經濟12條”),涉及減稅、用地、社保、用電、運輸、融資、製度性交易、技改等12個方麵。據了解,這是我市落實《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幹政策措施》,進一步推進製造業企業降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而出台的又一利好政策。

減負

減免企業稅費

降低用地成本

在稅收方麵,“支持實體經濟12條”對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其中,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01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

在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方麵,我市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政策,鼓勵以租賃方式使用工業用地,推行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使用工業用地,降低企業取得用地成本;租賃土地價格按租賃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係統,進行修正確定。“實體經濟12條”明確,對國務院及其職能部門發布的產業發展規劃、產業促進政策中明確的重點產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據前述規劃、政策明確的本地區重點產業,將優先安排用地指標,按政策實施土地供應。

對由經信、發改及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製造類且滿足集約用地要求的項目,其工業用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支持實體經濟12條”指出,我市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從15%降為14%;執行省規定的繳費基數上下限,逐步過渡至全省統一標準。在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方麵,認真落實省擴大售電側改革政策,2018年工、商業用戶市場準入門檻降為年度用電量1500萬千瓦時;落實省有關規定,全麵實施輸配電價改革,確保平均降低我市銷售電價約6分/千瓦時。我市境內省屬國有交通企業的高速公路對使用粵通卡支付的合法裝載貨運車輛試行通行費八五折優惠。

獎勵

推動企業上市

減輕融資成本

“支持實體經濟12條”對擬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並取得中國證監會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資助;對擬在香港和境外上市並取得審理回執,且企業主體、業務、資產、企業上市募集資金後續投資、稅收均在梅州境內的企業,給予300萬元資助;對擬在新三板掛牌並取得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係統審理回執的企業,給予100萬元資助。2016年、2017年在產業發展引導基金中每年優先安排3000萬元投入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壯大基金規模;2017年起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型企業支持的單筆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000萬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萬元。做實市促進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基金,加大對創業者和初創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2017年底前,在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中優先安排2000萬元投入促進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基金;設立我市先進裝備製造業融資租賃專項資金,鼓勵工業企業開展設備融資租賃。

“支持實體經濟12條”支持企業上層次發展,對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的商貿流通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降低企業創業創新成本,2017至2020年,每年認定不超過10家市級“雙創”示範基地,並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補助;2017至2020年,每年安排800萬元專項資金,通過發行創業劵、創新劵等方式,對創業者和創新企業提供社會培訓、管理谘詢、檢驗檢測、軟件開發、研發設計等服務。

扶持

鼓勵企業技改

培育支柱產業

“支持實體經濟12條”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積極培育製造業新興支柱產業,支持工業企業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

2017至2020年,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1億元對工業企業固定資產(不含土地)投資總額達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不高於項目實際固定資產(不含土地)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讓利性股權投資支持;每年安排2000萬元,對提質增效、智能化改造、設備更新、綠色發展、倍增計劃等技改專題給予精準扶持。2017至2020年,市財政在整合現有產業扶持資金的基礎上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總額16億元,用於扶持實體經濟發展,圍繞投資拉動、產業引導、科技研發、創新創業、上市融資、品牌建設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大對高端裝備製造、高端電路板、新材料等製造業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產學研合作、創新平台建設等的支持。

此外,還支持和鼓勵各縣(市、區)建設高標準廠房,高標準廠房可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