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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取消32項涉企涉民證明事項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18-06-22 15:17:1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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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辦日前公布了《關於公布梅州市取消32項涉企涉民證明事項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決定在全市範圍取消“注銷戶口證明”“大病醫療救助申請證明材料”和“婚育情況證明”等32項證明事項,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辦事人提供。

記者了解到,此次取消的涉企涉民證明事項涉及10個用證主管部門32項證明事項。其中市衛生計生局12項、市民政局7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項,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和市安全監管局各2項,市糧食局直屬分局、市教育局、市城鄉規劃局和市公路局各1項。

取消的證明事項中,除了“居民死亡證明(在家、養老服務機構、其他場所正常死亡)”等4項證明直接取消外,其餘的證明事項調整為通過內部核查、信息共享、網絡核驗或申請人書麵承諾、提交現有證照等便民方式替代。比如以往申請大病醫療救助需要提供的大病醫療救助申請證明材料,取消後由申請人書麵承諾即可;申請變更糧食收購許可證需要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變更證明,取消後將由發證部門通過網絡或信息共享等形式主動調查獲取。

《通知》要求,對取消的證明事項,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辦事人提供,開具證明單位也不再開具(省外、市外單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本著方便辦事人的原則予以出具)。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此次清理的結果,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簡化申請材料,修訂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並通過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向社會公開本單位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便民替代措施,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要切實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過信息共享、網絡核驗、主動調查、告知承諾以及加大失信懲治力度等方式,確保責任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