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廣州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批準《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實施後,將為我市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保障公民身體健康提供法律保障。
去年,市人大常委會對《條例》進行了2次審議,在審議過程中,還組織到市外、省外學習,到各縣(市、區)開展立法座談,邀請立法谘詢專家進行論證,在媒體全文刊登公布《條例》修改稿,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最大限度凝聚立法智慧,推動公眾有序參與立法。今年3月,市七屆人大常委會對《條例》進行了第3次審議,並審議通過《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表決稿)》後上報省人大常委會。
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將繼續圍繞中心,履行好法定職責。在今年梅州“兩會”上,市人大常委會在工作報告中提出,2019年將安排法規項目5件,包括繼續審議《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梅州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做好立法預備項目《梅州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梅州市農村建房管理條例》《梅州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條例》立法前期調研和論證工作,為打造“三宜”城市範例提供立法保障。(記者曹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