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發布《關於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第一階段劃定的禁止區域為中心城區,將於下月起執行。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 36886-2018)》(以下簡稱“《方法》”)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有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林業園林機械等機械,包括但不限於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開槽機、打樁機、拖拉機、收種機械、灌溉機械、植保機械、裝卸搬運機械、叉車、起重機、發電機等。
第一階段將梅州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自2019年2月1日起,禁止不符合《方法》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該區域。第二階段,在2020年1月1日前,各縣(市、區)劃定並通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禁止不符合《方法》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執行緊急任務的軍用、警用、消防、救護、應急搶險機械除外。(記者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