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梅州市人民檢察院出台《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梅州建設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振興發展先行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4個方麵、20條具體措施,為梅州蘇區融灣先行區建設貢獻檢察力量。
《意見》提出,要增強服務保障蘇區融灣先行區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認識梅州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意義,準確把握檢察服務蘇區融灣先行區建設的基本原則,更新理念推動檢察服務蘇區融灣先行區建設。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在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護航鄉村振興、優化區域創新環境、服務區域互聯互通、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保障綠美梅州建設、加強民生司法保障、保護紅色文化資源等方麵持續發力,為蘇區融灣先行區建設提供有效司法保障。要建立完善區域協作、信息共享、辦案綠色通道、司法協作、專項行動協同、業務交流提升等機製,提升服務保障蘇區融灣先行區建設的工作成效。要強化組織保障,加強組織領導、督導指導和總結宣傳,確保服務保障蘇區融灣先行區建設的檢察措施落地落實。(記者 李盛華 通訊員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