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我市印發了《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管理辦法(試行)》,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申請入住工作通知,符合租住條件的各類人才可向該局提出申請。
據了解,梅州市區人才公寓位於梅縣區富力城E1棟,單套建築麵積約86平方米,戶型均為二室二廳,配置了空調、電視、洗衣機、沙發、熱水器等家電家具,基本達到“拎包入住”的條件。富力城E1棟地上共26層,其中1-2層為公共配套,另外配套地下車位。
根據通知,租住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的條件為:在梅州市區或梅州高新區工作,並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公務員除外),或在梅州市區、梅州高新區自主創業的人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梅州市區、梅州高新區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人才。需要注意的是,已入住梅州市區用人單位人才公寓或梅州高新區人才公寓的,不能再申請入住梅州市區人才公寓。
據悉,入住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的人才層次和類別標準主要分為綜合類人才和企業高管類。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的優惠政策采取房屋建築麵積補貼和租金優惠相結合的方式。在租住麵積補貼方麵,第一、二層次人才按照入住的院士周轉房麵積給予全額補貼;第三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30平方米的補貼;第四層次人才給予最高90平方米的補貼;第五、六層次人才原則上按一人一間安排入住二室二廳戶型公寓,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按“該間臥室建築麵積+所在套房公共部分建築麵積×50%”計算。如其家庭成員需共同居住人才公寓的,可申請一套人才公寓,補貼房屋建築麵積不超過70平方米。在租金優惠標準方麵,第一、二層次人才租金給予全額補貼;第三、四層次人才在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標準內分別按市場租金標準的30%、40%收取;第五、六層次人才在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標準內按照市場租金標準的50%收取;第三、四、五、六層次人才超出補貼房屋建築麵積標準的部分,按照同地段同品質住房的房屋租賃市場價格收取。
梅州市區人才公寓輪候分配按照“高端優先、先來後到、逐步解決”原則,綜合考慮人才公寓房源情況、人才層次和引進時間等因素確定。符合租住梅州市區人才公寓條件的各類人才,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提交材料包括梅州市區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複印件或創業證明材料。(記者黃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