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梅州城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印發,決定在梅州城區範圍內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切實提高梅州城區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通告》指出,梅州城區範圍內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進行生活垃圾分類,並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通告》還對垃圾分類的種類、單位和個人做法、收運、管理責任、違反規定處理等進行了說明。(記者李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