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梅州市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市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全麵深入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
根據《方案》,全市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方案》要求2021年,全市30%以上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完成節約型機關創建;2022年,全市70%以上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完成節約型機關創建。
《方案》明確,節約型機關創建內容有四項:一是完善製度體係。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製度,明確負責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的管理機構和工作職責,設置能源資源管理崗位;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完成能源資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標;實行能源資源消耗分戶、分區、分項計量,建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台賬,做好分析和公示。二是推行綠色辦公。推進無紙化辦公,合理設置空調溫度,帶頭踐行綠色出行;加大綠色采購力度;更新公務用車優先采購新能源汽車。三是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率先全麵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製度;采取生活垃圾減量化措施;做好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建立垃圾清運台賬,交由規範的回收渠道處理。四是宣傳教育。組織開展節約能源資源宣傳實踐活動,增強幹部職工節約意識、環保意識和生態意識。
《方案》指出,各級黨政機關要盡快開展摸底工作,對照《梅州市創建節約型機關自評表》進行初步評估,形成初評打分表,並填寫《節約型機關創建情況表》,根據年度創建節點,按照規定時間報送本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市發改局、各縣 (市 、區)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將結合各單位實際條件,每年確定下達本級黨政機關年度創建目標任務。各級黨政機關要以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為契機,嚴格按照創建計劃要求,抓好宣傳發動,全麵落實創建內容。各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本級黨政機關報送的創建自評結果進行核查,對“節約能源資源目標管理”項為“完成”等級且得分85分(含) 以上的本級黨政機關,授予“節約型機關”稱號。(記者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