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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實現全覆蓋
我市全麵推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5-16 08:52:2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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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住建局、市發改局聯合印發了《梅州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率先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到今年10月底,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方案》指出,要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係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製宜的垃圾分類製度。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以“垃圾分類新風尚,公共機構作表率”為出發點,率先全麵推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為打造宜居宜業宜遊“世界客都·長壽梅州”營造良好生態環境。

  《方案》明確了實施範圍和分類標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醫院、學校等辦公場所,一般可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三分類。部分場所可結合實際增減某一類別分類容器,像設有食堂、生活區(茶水間)的區域應增設廚餘垃圾分類容器。“每棟樓宇應至少設置1個有害垃圾投放點,對於人流量大、職工人數多、區域麵積廣的公共機構或公共場所,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多個有害垃圾投放點,有害垃圾投放點應設置在有監管條件的固定場所。”市住建局副局長張穎說。

  《方案》提出,要從規範分類設施、強化分類投放、強化分類轉運等方麵著手。“環衛收集站點是單位生活垃圾分類轉運的第一站,應設置好分類容器、公示牌(宣傳欄)。如是露天擺放,地麵必須硬底化、平整,並設置擋雨棚,做好排水引流等基礎設施,提供照明、洗手池等便民化服務。”張穎說,鼓勵各單位設計有城市特色或融入客家元素典型環衛收集站點。

  此外,《梅州市城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細則》(試行)與《方案》同步印發,主要從體製機製建設、宣傳動員、設施建設、投放要求、收集要求、資料上報等幾個評估內容對各公共機構進行督促考核,考核結果將納入當年公共機構節能考核體係、示範單位創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