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分區分級工作指引的分區分級標準和省公安廳《我省縣域新冠疫情風險初步評估報告》的輸入風險值、擴散風險值、綜合風險值,以及市疾控中心關於梅州市實行省分區分級工作指引的意見建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對我市8個縣(市、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級劃分為Ⅲ級防控區。分區分級為動態管理,從2月19日起執行,每周為一個調整周期。
據了解,近日,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根據疫情防控實際印發了《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試行)》,對科學精準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作出具體部署。《指引》明確,全省以縣(市、區)為單元劃分防控區,並根據疫情現狀及發展態勢,按照近14天新增報告確診病例數、近14天新增報告本地感染確診病例數、近14天是否發生本地暴發疫情等標準,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共四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