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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區司法局推動基層治理法治化
“法律服務日”為民解憂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5-09-05 09:59:4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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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梅江區城北鎮上村村公共法律服務暨基層治理法治化工作室揭牌,固定每月15日為“法律服務日”,以此開展普法宣傳、法律谘詢、“圍屋家訪”等活動。這是梅江區司法局積極探索基層治理法治化新路徑,以支部共建為引領,推動法治資源下沉、法律服務優化、法製審查貫通,讓基層治理從“事後處置”向“源頭預防”轉變的創新實踐之一。

  法治資源下沉

  讓法治力量融入基層治理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法治化是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的關鍵路徑。據悉,梅江區城北鎮上村村是廣東省民主法治示範村,為深化村民法治意識、規範糾紛處理機製、提升法律服務便捷性,梅江區司法局與上村村共同製定《梅江區城北鎮上村村基層治理法治化實施方案》,旨在構建一個“紅色法治引領、多元服務集成、科技賦能治理”的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以每月15日為“法律服務日”,助推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不斷滿足農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實做到為民辦事、為民解憂、為民服務。

  梅江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融合人大代表、“圍屋家訪”幹部、駐村法律顧問、區司法局法律服務工作組等力量,構建結對提升工作團隊,以“1+1+N”模式(即1名駐村法律顧問、1名村幹部、人民調解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明白人”、支部黨員等多元力量),常態化參與矛盾糾紛調處、政策法律宣傳、網格化服務、重大決策顧問等工作,讓專業力量與本土力量深度協同,形成“一站式服務、全鏈條治理”的創新實踐模式,基層治理由自治走向共治。

  法律服務優化

  讓法治意識深入群眾心中

  因鐵路建設需要,上村村某小組集體土地被征用。村民潘某某向村委會反映征地款遲遲未發放,要求解釋原因。村委會迅速介入,聯合駐村律師、鎮司法所調解員、村治調主任等組成調解工作組。

  原來,征地補償款已到賬,但村民對分配問題產生意見,要開會表決分配方案,因此補償款暫時沒有發放。調解組召集潘某某、村民小組長到場,耐心傾聽各方訴求,充分發揮法律專業優勢,以情講法、以理釋法。

  “按照法律流程,補償款能否加快發放?”

  “村民也要耐心等待,不要無中生有,胡亂造謠。”

  調解工作組經過幾番疏導和勸解,潘某某終於解開心中疑惑,這宗因征地補償引發的風波也得以平息。

  梅江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有關方案,區司法局、鎮司法所、派出所、村委會建立“四方聯調”機製,高效協同處理複雜糾紛,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結合“圍屋家訪”工作,主動入戶傾聽民意,“帶案下訪”現場調解糾紛,使法治化治理成為服務群眾、排憂解難的堅實橋梁。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注重普法宣傳引導,駐村法律顧問以“定期坐班+隨時響應”的服務模式,為村民提供“麵對麵”“一對一”專業谘詢,並通過“法治夜校”“專家培訓”“以案說法”“交流座談”“案例研討”等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在基層紮根發芽。

  法製審查貫通

  讓法治觀念嵌入決策鏈條

  產業是典型村建設的核心驅動力,作為第一批“百千萬工程”典型村,上村村充分運用法律資源力量,以法製審查保障產業發展,推動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在推進本村優質絲苗米集中外銷這一重大事項時,村“兩委”將某快遞公司擬訂的大米運輸合同草案提交駐村律師進行審查,並依據律師出具的審查意見,與該快遞公司進行了充分協商,進一步完善合同條款。

  “這一機製有效保障了此次重大事項中關鍵環節尤其是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規性,規避了潛在風險。”村幹部向記者介紹道。

  村級“三重一大”事項法律審查機製貫通是上村村基層治理法治化實踐的特色之一。據介紹,法製審查機製有機融入“四議兩公開”製度,在村“兩委”商議與黨員大會審議環節之間,增設駐村法律顧問參與的專項法律審查程序,並於黨員大會後公示審查結果,構建起群眾參與、專業谘詢、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法治化決策機製,形成“未經法製審查不上會”的剛性約束,築牢治理決策法治防線。

  民富境安法為本。梅江區司法局堅持以基層治理法治化推動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以城北鎮上村村為建設示範點,將法治觸角延伸到田間地頭,以基層治理效能提升帶動村集體經濟發展和鄉風文明建設,推動打造“法治強村、產業興村”的實踐樣板,助力“百千萬工程”走深走實。數據印證著蛻變:該村集體經濟收入持續增長,從2022年的44.57萬元躍升至2024年的77.13萬元,增長73%。記者 李盛華 通訊員 劉克熙 黃曉東 張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