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消費是一種“先付費、後兌現”的消費模式,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前,提前向經營者支付一定款項。這種消費方式便於商家回籠資金,鎖定客源,消費者也能享受到優惠和折扣。但消費者也可能會麵臨因商家停業、改變服務內容、變更經營者等導致預付款無法兌現的風險。不久前,梅江區檢察院就一起弱勢群體的預付款消費維權案支持起訴。
購買商品不給提貨又不肯退錢
“檢察官,我幾年前花了2萬多元購買了13件羊奶粉,還有9件沒有提貨。現在店家既不肯給我提貨又不肯退錢,該怎麼辦啊?”2024年8月,年逾七旬的老人李伯來到梅江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尋求幫助。
原來,2019年年底,李伯聽人講羊奶粉營養高,喝了對身體好,遂到梅江區某商行購買,並以其和兒子的名義參加了商行“預付2.4萬元訂購了13件羊奶粉”的優惠活動,購買時雙方口頭約定隨到隨取,且未對提貨期限進行約定。購買之後,李伯先後提取了4件羊奶粉。2023年1月起,李伯多次要求商行提供羊奶粉或者退回預付款,均遭商行拒絕。
接訪中,檢察官還了解到,李伯是一名退休的煤礦工人,妻子多年前病故,唯一的兒子是一名二級精神殘疾人,體弱多病。結合李伯提供的收據、提貨單等,檢察官初步審查後認為,李伯父子有起訴維權的意願,但因年齡、身體狀況、文化程度等原因,在證據收集、提起訴訟方麵確實有困難,決定受理該案。
立案後,為明確訴訟主體,梅江區檢察院依法向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取經營者的工商登記信息,查明被告詳細身份信息。同時,考慮到李伯父子家庭經濟較為困難,表達訴求和處理訴訟事務能力弱,梅江區檢察院還主動對接梅江區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派援助律師,為其後續提供代理訴訟等法律援助服務。
檢察機關支持起訴促雙方和解
2024年9月6日,梅江區檢察院組織召開檢察聽證會,進一步厘清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綜合調查及聽證結果,檢察官認為,李伯父子與梅江區某商行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成立,某商行不履行合同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2024年10月12日,梅江區檢察院依法向梅江區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
在審判階段,辦案檢察官與法官積極溝通協調,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於2025年1月22日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李伯父子於2029年前提完9件羊奶粉,如果李伯父子在此期間要求退款則可以退款。調解協議生效後,李伯父子已從商行提走一件羊奶粉。
個案的圓滿辦理並沒有讓梅江區檢察院停下前行的腳步。據悉,為進一步推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規範化、製度化、長效化,為特殊群體提供更加優質、精準的檢察服務,2025年1月,梅江區檢察院在全市率先掛牌成立民事支持起訴中心,同時牽頭區法院、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婦女聯合會、區殘疾人聯合會等九家單位會簽了《關於建立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協作機製的若幹意見》,將支持起訴與民事審判、法律援助、弱勢群體權益保障等工作有效銜接,共同推動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保障工作依法有效開展,形成保護合力。(記者 李盛華 通訊員 林翠婷 王君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