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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一男子多次酒駕被查
今年以來我市有736本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3-11-16 11:42:14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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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不開車”是常識,但一些人還是一次次觸犯法律,屢教不改,選擇酒駕。日前,市交警部門在例行夜查交通整治行動過程中,依法查處一起再次飲酒後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10月11日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組織警力到梅城金利來大街開展夜查交通整治行動。23時,廖某駕駛一輛粵M牌照的普通摩托車行至金利來大街經過檢查點,執勤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發現涉嫌酒後駕駛,經過現場酒精呼吸式檢測(酒精含量為39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後來民警查詢發現,廖某曾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輛和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查處過,這是廖某又一次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予以廖某行政拘留三日並處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廖某在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今年以來因交通違法行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736本,主要是駕駛拚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飲酒後再次酒駕、醉駕的行為,這些行為都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除醉酒駕駛機動車,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外,上述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在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通違法處理大隊副大隊長葉嘉雄表示,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超速、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等行為,構成犯罪也會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記者了解到,交警部門在查車的過程中發現,梅城不少車主購買了新摩托車後,會在第一年上牌年檢,但後來就一直沒有進行定期年檢,當車輛連續三個周期未參加年檢的,車輛會被強製報廢。駕駛報廢車上路的,交警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製報廢,對駕駛人處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在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值得注意的是,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是一種剝奪持證人駕駛任何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資格處罰,不是隻剝奪某一準駕車型資格的處罰。

  “奉勸廣大駕駛員在開車時,要駕駛合法合規的車輛,不要貪圖一時之快,酒後不要抱著僥幸心理上路,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葉嘉雄說道。(記者 陳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