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興寧市新陂鎮聯合城管綜合執法大隊、派出所等部門,出動60餘人依法依規對華新村一處違建進行強製拆除,拆除違建麵積約120平方米。
據了解,該處違建位於興合路(華新村段)旁,涉及地類屬於耕地。鎮村幹部多次與戶主溝通、解釋政策法規及後果,對其違建行為進行製止,並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停止施工並自行拆除複原。鎮黨委、政府還組織工作人員積極協調該戶主與其他村民置換地塊事宜,使置換出來的地塊符合規劃建設要求。但該村民不聽教育,依然置若罔聞、我行我素,繼續頂風違建,影響十分惡劣。
在多次製止和做其思想工作無果後,為防止違法占用耕地勢頭蔓延,新陂鎮依法依規組織了此次拆違行動。當天,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提前進入現場,嚴陣以待,拉起警戒線,對現場周邊出入口及進出人員進行嚴格把控,加強拆除現場的監管。為確保安全,全程均借助人力和工具實施拆除。
此次依法拆除,是新陂鎮持續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文件要求,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的持續堅決體現。下一步,新陂鎮將繼續嚴格按照國家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和製止亂占耕地違法建設行為,牢牢守住耕地的保護紅線。同時,加大巡查執法力度,繼續做好普法宣傳和服務,引導群眾依法依規申請建房,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記者梁誌航 通訊員鍾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