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要求,現將《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輪行政審批製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