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日前,梅縣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違反《規定》相關行為,開出《規定》實施後的首張罰單。
《規定》對高層民用建築設置的戶外廣告牌、外裝飾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築立麵防火結構等違規行為設定了罰則。梅縣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發現程江鎮一酒店有設置窗戶防盜網及戶外廣告牌的違規行為,執法人員根據《規定》進行處罰,罰款4800元。與此同時,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發現另一酒店存在消防控製室無人值班的違規行為,《規定》指出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控製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每班不應少於2名值班人員,根據《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記者鄭煒梅 通訊員梅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