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主動作為,加強對集(農)貿市場、商超、藥店、餐飲服務等場所的市場監管,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食品、藥品、口罩等行業出現囤積居奇、製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職責定位,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疫情防控一線,以農副產品市場、餐飲服務單位、海鮮水產品店、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廠)等為重點檢查場所,以餐飲經營單位有無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活禽市場有無落實“1110”製度等為重點檢查內容,加大排查力度。疫情防控工作以來,全市市場監管係統共檢查農副產品市場2498個次、市場檔口11765個次、發現經營野生動物問題數18個,檢查活禽經營市場1866個次、活禽經營者15063家次、發現問題數209個,檢查餐飲服務單位15145個次、發現問題數234個,對發現問題均已全部落實整改、立案查處或移送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同時,嚴厲打擊哄抬物價等違法違規行為,1月30日,梅縣區相關執法檢查人員依法對轄區內的梅州市輝雪藥業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藥業公司以2.18元/盒、1.98元/包單價購進的2種不同規格的PM2.5防霾口罩分別以單價40元/盒、35元/包的價格進行銷售,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梅縣區市場監管局立即立案調查處理。
1月31日,興寧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電話舉報後,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到涉案的興寧紫芝林鴻昇藥店調查,現場查扣涉嫌假冒的“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579隻,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立案查處,將在查實案情後對涉案藥店及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網絡上流傳“天價口罩”、“假冒口罩”等聲音,我市市場監管執法部門對此類違法線索高度重視,堅決把“口罩”作為當前重點監管產品進行查處,嚴防因口罩告急引發的不合格、不安全的口罩流入市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執法人員加大對藥店、日用品店、便利店等場所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良商家乘機銷售劣質口罩、“三無”口罩、未經批準注冊的口罩或違反《價格法》規定銷售口罩的違法行為。
截至2月12日,全市係統共立案查處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違法案件57宗,其中涉及口罩類違法案件28宗。 (記者王麗莉 通訊員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