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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3號) 2008-04-02
來源:本站  時間:2008-07-30 00:00: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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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3)

梅州市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梅州市統計局

2008331 />

根據國務院決定,按照國家和省農普辦的統一部署,我市開展了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 20061231日/>,時期資料為2006年度。普查對象為我市境內的農村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農業生產經營活動、農業土地利用、農村勞動力及就業、農村基礎設施、農村社會服務、農村居民生活,以及鄉鎮、村民委員會和社區環境等方麵的情況。農業普查采用全麵調查的方法,對所有普查對象由普查員進行逐個入戶查問和填報。全市共組織動員了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和各級普查機構的工作人員近2萬多人,填報普查表近157.8萬張。通過普查,掌握了我市有關農業、農村、農民的基本情況。

普查登記數據質量經過國家、省農普辦嚴格檢查和審定,我市農業普查數據質量全部達到國家、省規定的質量標準。

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梅州市農普辦和梅州市統計局將分期發布我市農業普查公報,向社會公布普查的主要結果。 

農村居民生活條件 

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78.19戶農村居民的生活條件進行了調查。現將主要結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農村居民平均每戶擁有住宅麵積111.82平方米。99.50%的住戶擁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擁有1處住宅的73.02萬戶,占93.38%;擁有2處住宅的4.56萬戶,占5.83%;擁有3處以上住宅的0.23萬戶,占0.29%

住宅類型主要為樓房。其中,居住樓房的48.08萬戶,占61.49%;居住平房的29.35萬戶,占37.53%;居住其他類型住房的0.77萬戶,占0.98%

住宅結構主要為磚混和磚木結構。住宅為磚混結構的33.29萬戶,占42.58%;磚木結構的21.48萬戶,占27.47%;鋼筋混凝土結構的20.52萬戶,占26.24%;竹草土坯結構的2.58萬戶,占3.3%;其他結構的0.32萬戶,占0.41%

二、飲用水

4.34萬個住戶反映獲取飲用水存在困難,占5.54%。使用管道水的住戶42.67萬戶,占54.58%28.68萬戶的飲用水經過淨化處理,占36.68%12.64萬戶的飲用水為深井水,占16.17%26.06萬戶的飲用水為淺井水,占33.32%4.39萬戶的飲用水來源於江河湖水,占5.61%0.08萬戶的飲用水為池塘水,占0.10%0.02萬戶的飲用水來源於雨水,占0.03%6.32萬戶的飲用水來源於其他水源,占8.09%

三、炊事能源

農村住戶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為柴草。其中,主要使用柴草的27.74萬戶,占35.48%;主要使用煤氣或天然氣的26.23萬戶,占33.54%;主要使用煤的23.19萬戶,占29.66%;主要使用沼氣的0.75萬戶,占0.95%;主要使用電的0.26萬戶,占0.33%;使用其他能源的0.03萬戶,占0.04%

四、衛生設施

使用水衝式廁所的47.15萬戶,占60.30%;使用旱廁的9.29萬戶,占11.88%;使用簡易廁所或無廁所的21.76萬戶,占27.82%

五、耐用消費品

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彩電93.96台、固定電話75.58部、手機95.26部、電腦2.31台、摩托車75.80輛、生活用汽車2.97輛。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頂、周圍有牆,能防風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習慣,可供居住的窯洞、竹樓、蒙古包、帳篷、氈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內。

2.住宅麵積:指住戶所擁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築麵積,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築麵積。

3.獲取飲用水困難:主要指到取水點的水平距離大於1公裏或垂直高差超過 100米/>、正常年份連續缺水70天以上,或單次取水時間超過半小時。也包括村幹部或農戶反映的水質混濁、水質超標等現象。

4.炊事用能源:指住戶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