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現將筆試合格分數線予以公告。
一、本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根據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劃定,教育、衛生和綜合三類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筆試成績可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二、根據分類設考的原則,本次麵試采取按報考崗位和專業進行分類麵試。因此,報考同一單位但不同崗位的考生,麵試時間、地點可能不同。具體麵試時間、地點等以麵試通知為準。請考生認真閱讀麵試通知及《麵試考生須知》。
附:麵試考生須知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8日
麵試考生須知
一、考生須按照公布的麵試時間與考場安排,最遲在當天麵試開考前40分鍾憑本人筆試準考證(或免筆試崗位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報到,參加麵試抽簽。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關閉後連同背包、書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完離場時領回。
二、截至麵試開考前40分鍾,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動放棄麵試資格處理;對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麵試資格。
三、考生不得穿製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麵試。
四、考生報到後,工作人員按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麵試的先後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麵試順序進行麵試。
五、麵試開始後,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麵試室麵試。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並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麵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後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六、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評委提問。在麵試中,應嚴格按照評委的提問回答,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考生對評委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評委重新念題。
七、麵試結束後,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麵試成績統計完畢,簽收麵試成績回執。考生須服從評委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複試或無理取鬧。
八、考生在麵試完畢取得成績回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九、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麵試規定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麵試工作規範(試行)》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