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審議,決定接受陳敏辭去梅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請求,並報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