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批準〈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BG0307、BG0404單元局部用地調整方案〉的請示》(梅市自然資報〔2024〕287號)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依據《城市、鎮控製性詳細規劃編製審批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7號),同意《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BG0307、BG0404單元局部用地調整方案》,請你局將調整方案納入《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中一並實施。
二、依據《廣東省城市控製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BG0307、BG0404單元局部用地調整方案》應當自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社會公告。
附件:梅州市中心城區鄉村建設用地控製性詳細規劃(西陽白宮部分鄉村用地)BG0307、BG0404單元局部用地調整方案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