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你委《梅州綜合保稅區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FH01、FH02、FH03管理單元局部用地調整及一期、二期市政管網規劃優化方案》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鎮控製性詳細規劃編製審批辦法》(部令第7號),原則同意《梅州綜合保稅區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FH01、FH02、FH03管理單元局部用地調整及一期、二期市政管網規劃優化方案》。請將調整、優化方案一並納入《梅州綜合保稅區控製性詳細規劃》中一並實施。
依據《廣東省城市控製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梅州綜合保稅區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FH01、FH02、FH03管理單元局部用地調整及一期、二期市政管網規劃優化方案》應當自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社會公告。
附件:梅州綜合保稅區控製性詳細規劃調整方案——FH01、FH02、FH03管理單元局部用地調整及一期、二期市政管網規劃優化方案主要內容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