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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梅州市衛生
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有關單位:
《梅州市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局、發展改革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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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9日
梅州市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加快我市衛生事業發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12〕71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梅市府〔2011〕20號)精神,製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1.居民健康水平。201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為10.94‰,死亡率為5.70‰。與“十五”期末相比,全市嬰兒死亡率從7.85‰下降到4.33‰,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從8.67‰下降到5.38‰,孕產婦死亡率從21.04/10萬下降到8.84/10萬。
2.衛生資源配置。2010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1178個(另有村衛生站2567個)。醫療機構床位10702張,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2.6 張,比“十五”期末增長22.2%。衛生技術人員17323人,比“十五”期末增加20.3%。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1.86人、注冊護士1.07人,分別比“十五”期末增長21.4%和18.4%。2010年,衛生財政補助3.8 億元,是“十五”期末的2.7倍。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24.3億元,業務用房麵積97.9萬平方米,分別比“十五”期末增長90%和27%。2010年,全市衛生技術人員中,高級職稱670人,比“十五”期末增加150.9%;中級職稱2175人,比“十五”期末增加22.5%。本科及以上學曆占12.4%,大專學曆占25%,中專學曆占53.6%,無專業學曆占9%;與“十五”期末相比,大專及以上學曆占比上升13.6個百分點,無專業學曆占比下降11個百分點。
3.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十一五”期間,市、縣、鎮三級疾病預防控製網絡進一步健全,全市鎮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實現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建成預防接種規範化門診171間(其中示範門診6間)。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從7種擴大到14種,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率達到90%以上。計劃免疫相應傳染病控製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持續保持無脊灰狀態,麻疹發病率控製在1/100萬以下。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艾滋病等重點傳染病得到有效控製,未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地方病、結核病、麻風病及皮膚性病、精神病等慢性病防治成果進一步鞏固。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衛生應急能力不斷加強。衛生監督力度不斷加大,執法能力不斷提高,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等監督工作取得較好成效,未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啟動6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9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免費婚檢、產檢和出生缺陷幹預政策,婦幼衛生服務體係進一步完善,婦女兒童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通過省級考核和國家暗訪。建成省、市衛生村鎮一批,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自來水普及率分別提高到67.51%、75.59%,城鄉環境衛生明顯改善。健康教育工作深入開展。
4.醫療服務能力。市、縣、鎮三級醫療服務體係不斷完善,醫療管理力度繼續加大,綜合服務能力明顯提高。市人民醫院先後建成新門診大樓、新住院大樓,成為中山大學非直屬附屬醫院,建立了博士後流動工作站。嘉應學院醫學院開設了本科專業和附屬醫院。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機構大規模開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全麵實行專項補助政策。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100%實施基本藥物製度。實行藥品陽光采購製度、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配送製度。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100%實施科學成分用血。衛生科技水平顯著提高。建設中醫藥強省配套政策落實,中醫藥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啟動。全市醫療機構總診療量1360.5萬人次,出院36.7萬人次,分別比“十五”期末增長43.7%和69.9%;病床使用率66.9 %,比“十五”期末提高13個百分點;平均住院日6.5天。
5.醫療保障能力。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98.4%,實現常住人口全覆蓋;人均籌資水平由“十五”期末的23元增加到150元;鎮級、縣級、縣外住院費用補償比例提高到70%、60%、45%,補償年封頂線由“十五”期末的2000元大幅提高到8萬元;住院即時補償從縣、鎮級醫院擴大到市級醫院。
(二)麵臨形勢。
發展衛生事業,增進人民健康,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十一五”奠定的良好基礎,醫學模式轉變、醫藥科技進步、信息化發展提供的有力支撐,為我市衛生事業帶來重要發展機遇。與此同時,我市衛生事業發展仍麵臨新的挑戰:
1.經濟社會轉型帶來居民健康需求新變化。隨著經濟發展、社會轉型、消費觀改變,人民群眾健康服務需求日益增長,迫切要求優化資源配置,轉變服務方式,加強人才、科技、信息建設,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2.經濟社會發展給疾病防控和衛生管理帶來新挑戰。工業化、城市化、老齡化、全球化及氣候變化、環境汙染使疾病譜發生變化,重大傳染病、慢性疾病、精神疾病、癌症等疾病防控任務艱巨。生態環境、生產生活方式改變及其他社會因素導致的食品安全、職業安全、飲用水安全、環境安全以及自然災害、事故災害醫療衛生救援等公共衛生問題更加突出。
3.製約衛生事業發展的體製機製和結構性問題仍較突出。衛生資源配置、衛生服務利用、居民健康水平仍存在城鄉、區域、人群差異。衛生總費用結構有待完善,人均籌資水平、政府支出比例總體偏低。衛生事業發展方式上仍不同程度存在重治療、輕預防,重外延擴張、輕內涵建設等問題。
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我國衛生工作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製,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完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推動我市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公平。以全麵促進人民健康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加快完善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係,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堅持政府主導、共同參與。明確政府責任,加強規劃、統籌、服務和監管等職責,強化基本醫療衛生的公益性。同時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促進有序競爭。
堅持立足市情、改革創新。積極探索衛生事業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發展方式,進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廣覆蓋、保基本、強基層、重預防、可持續的體製機製。
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統籌城鄉衛生、中西醫協調發展,兼顧供方和需方利益,兼顧近期重點與長遠發展,優化衛生資源配置,提高衛生服務效率。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在鞏固醫藥衛生體製改革2009—2011年五項重點改革成果的基礎上,到2015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製度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和民眾滿意度顯著提高,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城鄉衛生資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狀況差異明顯縮小,全市衛生服務能力、居民健康水平、主要生命質量指標和醫學科技水平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2.主要指標。
主要健康指標:到2015年,人均期望壽命76.8歲,嬰兒死亡率<6‰,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8‰,孕產婦死亡率<15/10萬。
衛生資源主要指標:到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1.88人、注冊護士2.07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數0.68人、醫療機構床位4張,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2人。
衛生投入主要指標:到2015年,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比重>30%,個人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30%,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40元。
衛生應急主要指標:到2015年,縣及縣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100%,鄉鎮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95%,重點傳染病實驗室診斷率60%。
婦幼衛生主要指標:到2015年,兒童係統管理率≥92%,孕產婦係統管理率≥85%,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96%。
疾病防控主要指標:到2015年,發現並治療肺結核患者>1.56萬人,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95%,5歲以下兒童乙肝表麵抗原攜帶率<1%,重點慢性病防治知識知曉率≥70%,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規範化管理率≥40%,總體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狀態的縣(市、區)比例≥9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80%。
愛國衛生主要指標:到2015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88%,農村飲用水質衛生合格率>70%。
衛生監督主要指標:到2015年,城鄉較大規模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監督覆蓋率>90%。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公共衛生體係建設,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1.提升衛生應急水平。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原則,加快衛生應急管理體係建設。進一步完善市、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平台,建立統一協調的衛生應急指揮係統。建立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聯動機製。健全應急救援基本裝備、設備、藥物及其他物資儲備機製。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培訓演練工作力度。提高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和預警能力。重點抓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及新發急性傳染病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和應對。積極開展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
2.加強疾病預防控製。進一步完善以各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為主體,由農村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組織共同構成的疾病預防控製體係。繼續加強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和實驗室檢驗檢測網絡係統建設,加快建立傳染病實驗室質量管理體係。加強慢性病專業防治機構建設。完善口腔衛生保健服務網絡。加強精神衛生機構建設,到2015年,100%的縣(市、區)建立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均設置心理精神衛生科。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治。全麵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加大艾滋病綜合防治力度。加強梅毒、丙肝的實驗室檢測和規範化診療。全麵實施現代結核病控製策略。加強霍亂、登革熱、流感、狂犬病、鼠疫、SARS等急性傳染病的監測和防控。加強免疫規劃疫苗接種、補種工作。繼續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實現消除麻疹目標。實施肝吸蟲病防治、消除瘧疾行動計劃,繼續鞏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加強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腫瘤、口腔疾病等慢性疾病的綜合防治工作,規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治療。強化重點職業病防控,落實職業病防治任務。
3.增強婦幼保健服務能力。以農村地區為重點,努力消除嚴重影響婦女兒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危險因素。建立健全婦幼保健服務網絡。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業務用房、設備配備、人員配置、科室設置標準化建設,加強農村婦幼保健工作和鄉鎮衛生院產科建設,將婦幼保健工作納入村衛生站考核指標。全麵實施婦幼安康工程。全麵實施出生缺陷綜合幹預、以“兩癌”篩查為重點的婦女常見病防治、兒童保健管理、兒童發育與行為障礙篩查幹預等項目,重點實施國家重大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婦幼衛生項目。加強孕產期保健服務,繼續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
4.強化衛生監督執法。繼續加強《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獻血法》等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群眾尤其是服務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意識。增加衛生監督的投入,改善執法裝備,提高執法能力。以基層衛生監督為重點,以衛生監督基礎建設為核心,全麵加強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不斷改善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執法條件,到2015年,所有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提高衛生監督水平。全麵推進建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網絡,提高生活飲用水衛生檢測、監測能力。開展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監測。全麵推進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繼續實施消毒產品及涉及飲水衛生安全產品的專項監督抽檢。加強對醫療市場的監管,堅決打擊非法行醫和醫療欺詐行為。加強以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製為重點的放射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切實提高放射診療許可率和防護水平。全麵加強衛生綜合執法,完善執法稽查製度,提升綜合執法效能。
5.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製機製。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及辦事機構建設,明確監管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基層綜合監管體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製,落實政府、部門、企業等相關方麵責任。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體係建設,強化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強化各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配備和能力建設,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交換平台和監測數據庫,逐步實現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全覆蓋。加強食品安全應急管理與事故查處能力建設,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專業隊伍,推動各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衛生學處置標準化配置。加大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和整治力度,嚴厲打擊食品製假售假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宣傳和培訓工作。落實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製度。
6.加強健康教育體係建設。推進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規範化建設,逐步建立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網絡。製訂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績效考核體係,建立規範的考核評估機製。完善健康素養監測及幹預網絡。圍繞群眾健康需求和衛生防病工作重點,組織實施“中國公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和“全國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積極弘揚健康文化,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大力開展控煙工作,加強控煙健康教育與宣傳,全麵推行公共場所禁煙,積極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無煙學校和無煙單位。到2015年,全市具備基本健康素養居民比例達10%以上,健康素養綜合幹預活動覆蓋人群率達80%,城鄉居民吸煙率下降3%以上。市及50%的縣(市、區)開展“健康121”行動,全市至少創建2個示範單位。
7.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紮實推進各項衛生創建工作。以衛生創建活動為平台,動員全民參與,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配合,大力開展農村改廁和城鄉除“四害”工作,加大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力度,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麵貌。進一步完善我市7個涉農縣(市)的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網絡,督促指導各職能部門做好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衛生學評價或建成前、後水質監測工作。到2015年,全市市級以上衛生鎮(縣城)、衛生村覆蓋率分別達10%、35%,各縣(市、區)均創建有省級以上衛生鎮、衛生村,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自來水普及率均提高到80%以上。
8.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紮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主要公共衛生問題和財政承受能力,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覆蓋麵。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劃,逐步將食品安全、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精神衛生、衛生應急等重點任務納入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轉變服務模式,開展主動、連續和綜合性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一步明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醫療機構的公共衛生職責,建立完善考核機製。做好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努力提高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衛生保健服務可及性。
(二)健全醫療服務體係,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1.推動“平價醫院、平價診室、平價藥包”建設。結合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積極推進平價醫院建設,通過將現有公立醫院改成平價醫院或鼓勵新建民營平價醫院,到2015年各縣(市、區)至少有一家平價醫院。除已確定為平價醫院以外的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均應以內科、外科、中醫科等科室為主設立平價診室,到2015年,力爭平價診室占醫院門診資源的1/10。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提供用於治療不同類別小病的平價藥包,鼓勵民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優先使用平價藥包。
2.健全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突出縣域醫療服務網絡的基礎性地位,以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為重點,著力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資源配置比例和服務供給能力。繼續實施省級財政投資經濟欠發達地區縣級醫院建設規劃項目,全麵加強縣級醫院基礎設施和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加強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實現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全覆蓋,標準化建設率達到98%,95%的鄉鎮衛生院設有中醫科、中藥房。
3.完善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係。繼續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將政府舉辦的一級、部分二級醫院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轉型或改製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確保每個街道辦事處或每3萬至10萬服務人口有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一步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上下聯動、分工明確、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係,逐步建立社區首診、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製度,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康複回社區”的就醫新格局。
4.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堅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製管理、補償機製、人事分配等方麵的綜合改革措施,鞏固基層改革成效,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製,各級政府將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全麵落實一般診療費及醫保支付政策。健全績效評價和考核機製,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貢獻突出人員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強化分類指導管理,對公益目標任務完成好、群眾滿意、綜合效益突出、績效考核優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餘部分可按規定用於改善福利待遇,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5.積極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傾斜。健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和職責,優化各類醫院的布局和結構,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推行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促進區域醫療衛生服務同質化。推進醫院評審製度,促進醫院基本建設,重點提高醫療管理、服務和技術水平。繼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支持二級醫院、二級醫院對口支持鄉鎮衛生院工作,建立城鄉醫療機構對口幫扶長效機製。到“十二五”期末,10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力爭有1所醫療機構達到三級醫院水平,縣域內就診率力爭達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6.進一步完善醫療急救體係。建立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網絡,加強醫院急診科建設,增強醫療救援能力。建立分布合理、管理規範的急救機構和急救專業人員培訓基地,到2015年,實現縣以下城鄉急救體係全覆蓋,市和80%以上的縣建立標準化急救(指揮)中心。健全醫療救治體係的評估、考核機製。加強血站實驗室的質量控製體係建設,逐步擴大核酸檢測技術應用。完善血站質量管理體係,規範采供血機構質量監控和管理。
(三)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係,保障醫療合理用藥。
1.加快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建立與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體係相銜接的基本藥物製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麵實施基本藥物製度,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增補目錄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高於非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保障體係和補償政策,對醫療衛生機構因取消藥品銷售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進行補償。
2.建立和規範藥物采購保障機製。加強基本藥物市場價格調查,建立基本藥物價格形成機製和調整機製,合理確定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價格。進一步規範基本藥物、醫用耗材的采購保障工作,以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價格合理、供應及時為目標,對藥物目錄、藥物定價、招標采購、配送管理實行“四統一”,逐步建立較完善的基層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係。
3.加強藥物臨床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醫療機構科學合理使用藥物的監管機製,建立臨床藥師製度,落實處方點評製度,執行醫保診療常規。進一步完善藥物監督管理信息係統,強化藥物臨床使用管理,形成合理用藥習慣。加強抗菌藥物準入管理,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製度。
(四)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製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經辦運行機製,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商業保險等其他形式醫療保障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係。鞏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麵,進一步提高基本醫保籌資和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和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完善門診統籌,進一步做好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75%以上,封頂線16萬元以上。推行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髒病等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適當擴大病種範圍,提高對門診特殊病種和住院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鄉醫療救助製度之間的銜接,逐步縮小保障水平差距。
(五)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體製機製。
1.科學規劃公立醫院布局。按照控製總量、優化布局、均衡配置原則以及城市規劃相關要求,科學製訂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明確醫院類別、規模、布局、結構和大型醫療設備配置標準,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次分明、富有效率的公立醫院服務體係。重點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建設。政府原則上不再新辦城市綜合性醫療機構,新增和存量調整的醫療資源,優先支持兒童、婦產、傳染病、康複、精神病、皮膚病、老年關懷和腫瘤等專科醫療機構建設。嚴格控製公立醫院建設規模、大型醫療設備配置和特需服務的比例。
2.建立公立醫院管理新機製。堅持公立醫院麵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主導地位,建立可持續的政府衛生投入機製,確保公立醫院公益性。以破除“以藥補醫”機製為目的,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建立健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係、內部分配機製和財務核算製度。按照“管辦分開”的原則,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院長負責製和任期目標責任製,推進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
3.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嚴格實施準入製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實施嚴格的準入管理。完善醫院質量控製體係,推廣疾病診療規範、單病種質量管理和藥物臨床應用指南,規範臨床診療行為。建立醫療技術風險監測、預警、報告、管理製度。強化“三基三嚴”訓練,提升基礎醫療和護理質量。
4.建立醫療服務監管體係。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完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製,推動醫療責任保險。加大衛生法製宣傳力度,加強醫療鑒定隊伍建設,提升醫患糾紛化解和突發事件防控處置能力。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強化醫學人文教育,建立製度化、經常化的醫德醫風教育機製。加大對醫療機構運行狀況的監管,提高醫療服務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加強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規範醫療執業行為。
(六)發展中醫藥事業,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
1.完善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完善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專科)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等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中醫醫院中醫藥特色優勢。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與服務。
2.培育名院名科名中醫,推進中醫藥進社區、進農村。抓好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和基層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廣泛開展中醫藥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適宜技術培訓。建設一批中醫“名院”和重點學科(專科)、特色專科,培養一批市“名中醫”。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健全中醫基層服務網絡。
3.開展中醫“治未病”工作。構建多元化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格局,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治未病”工作運行機製,製定規範的技術方案和服務流程,建立完善“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評價體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預防保健服務需求。
4.加強中醫藥科學研究。加強常見疾病、重大疾病、疑難疾病、亞健康的中醫藥防治方案研究,積極探索中西醫結合的基礎與臨床研究新思路、新方法,提高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
(七)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促進健康產業多元化發展。
大力發展民營醫療機構。落實相關政策規定,確保民營醫療機構在行業準入、服務質量監管、醫療保險定點資格等方麵與公立醫院享有同等的待遇。對非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土地使用、稅收、價格等方麵給予優惠。鼓勵社會資本大力發展健康服務產業,推動老年護理、心理谘詢、口腔保健、康複、臨終關懷等服務產業發展。同時,依法加強對社會醫療機構的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
按照上級統一部署,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加快建立高效規範的醫藥衛生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深化醫療衛生機構人事製度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行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管理製度,完善分配激勵機製,激發醫務人員積極性。以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醫德醫風為主要評價指標,在工資、職稱等方麵對基層衛生人才實行傾斜政策。改進醫療衛生機構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製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效率。著力推動公立醫院管理體製和治理機製、補償機製改革。繼續加強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推廣應用。
(二)建立協調統一的衛生管理機製。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整合衛生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衛生管理職能轉變,合理界定衛生管理事權,突出強化衛生行政部門在規劃、準入、監管等方麵的職能,加強衛生資源調控和全行業管理。加強以區域衛生規劃為核心的各類規劃編製修訂工作,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探索醫療衛生一體化管理模式。
(三)完善政府主導的衛生投入機製。
強化政府對衛生事業發展的投入,把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作為財政支持的重點領域,建立健全衛生公共財政保障體係。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新增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於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加大應急經費投入,保障傳染病防控、免疫規劃、計免冷鏈運轉經費。加大對公立醫院改革、基本藥物製度建設的經常性投入。探索政府投入的各種有效方式,加強衛生財政資金監管,促進衛生服務機製轉變和效率提高。
(四)加強衛生法製建設。
加大衛生法製教育與宣傳力度,積極推進地方衛生製度建設,推進衛生工作法製化。加大對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切實提高各級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衛生事業的能力。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衛生技術服務、管理和評價中的作用。進一步深化衛生行政審批製度改革,規範和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效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方式創新。完善衛生決策機製,推進衛生信息公開。
(五)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以高層次、創新型衛生人才為引領,以實用型、技能型衛生人才為重點,加強衛生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培養、使用和管理。繼續實施人才培養工程,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類緊缺人才的培養,努力提升衛生人才隊伍層次。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完善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層醫務人員輪訓、繼續醫學教育等各項製度,鼓勵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提升學曆層次。完善人才激勵和保障政策,吸引衛生人才和醫學畢業生到基層衛生機構工作。完善人才評價體係,健全人才合理流動機製。
(六)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
發揮信息輔助決策和技術支撐的作用,促進信息技術與管理、診療規範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加強衛生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加快衛生綜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區域衛生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建成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管理等五項業務應用係統,推進衛生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方便群眾就醫。以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曆數據庫建設為核心,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
(七)加強醫學科技研究。
實施衛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建立資源共享、協同攻關新機製,提高醫學科技研究水平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積極引進、大力培養學(專)科拔尖人才,重點加強重大傳染性疾病、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技術和生物醫學技術的研究,完善常見病、多發病防治技術體係。大力開發和推廣衛生適宜技術,加快普及醫學科學知識。
(八)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價機製。
建立目標考評機製,按照規劃確定目標,及時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中期、終期評估和考核。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體係,對醫療衛生機構及其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進行量化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