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供銷合作社新型鄉村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成8個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台和104個鎮村助農服務中心;到2022年,助農服務綜合平台和服務中心經營服務覆蓋全市涉農鄉鎮,基本建立起覆蓋全程、形式多樣、綜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農服務示範體係,成為我市新型鄉村助農服務體係的重要支撐力量。
據了解,助農服務綜合平台(中心)是指主要位於農業縣(市、區,下同)和鎮、行政村,有效銜接上下遊產業,聚集多種經營服務功能,為農業生產、農民生活提供多樣化、便利化服務的農業農村經營服務綜合體。根據服務範圍、服務功能,助農服務綜合平台(中心)主要包括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台和鎮村助農服務中心。其中,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台要在5年內發展成為縣域助農服務功能完備、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經營服務綜合平台;鎮村助農服務中心要發展成為一頭連接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台,一頭連接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要經營服務節點。
《方案》指出,針對全市供銷社區域建設條件不一致問題,在助農服務示範體係建設過程中,堅決不搞一刀切,堅持加強調研、因地製宜原則,圍繞當地農業主導產業,科學規劃每個助農服務綜合平台和服務中心的功能定位與建設布局。要加強農資農技推廣應用服務,促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加強冷鏈物流配送服務示範,補齊農產品冷鏈物流短板;加強農產品日用品雙向流通服務,滿足城鄉居民消費升級需求;加強農業機械服務,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加強農村產業融合服務示範,支持農村新業態發展。
在建設方式上,《方案》要求按照適度集中、集約高效的原則,積極盤活用好存量資源,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通過“三個一批”,即立足現有基礎建設一批,對目前具有一定經營服務基礎的縣域助農服務綜合平台、鎮村助農服務中心進行標準化改造和優化升級,推進現有經營服務功能集成,率先建成一批助農服務綜合平台(中心);盤活存量資源建設一批,充分利用具備建設條件的舊倉庫、舊廠房和閑置土地、物業等開放建設一批助農服務綜合平台(中心),拓展經營服務功能;用好社會資源建設一批,積極支持供銷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采取優勢互補、整合資源,加快投資建設一批助農服務綜合平台(中心),確保助農服務綜合平台(中心)建設如期完成。(張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