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到柚園為群眾調解糾紛。
梅縣區法院堅持聯合調解,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糾紛。
法官到梅縣區金柚產業園向柚農普法。
梅縣區法院開展巡回審判送法下鄉活動。
梅縣區法院聯合市中院開展“走訪百家企業”暖企活動。
創建20個“無訟村居”、化解373件矛盾糾紛、開展16場次巡回審判、法官積極到站到點開展384次訴訟便民服務……這一串數字,是梅縣區法院在服務“百千萬工程”中交出的答卷。2023年以來,梅縣區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為抓手,持續探索“四個堅持”工作模式,積極做優司法服務賦能“百千萬工程”,以司法服務的“出圈”推動群眾美好生活“入圈”。
堅持聯合調解 推動共建共治共享
“有了這個司法確認,我們過年心裏就踏實了。”2023年底,梅縣區法院丙村法庭通過“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幫助24名工人追討工資款10萬多元。
原來,從2021年8月開始,當事人楊某和同事在馬某經營的蔬菜基地工作,但從當年10月開始,馬某陸續拖欠24名工人工資10萬多元。兩年過去了,楊某和同事討要工資無果,便來到梅縣區雁洋鎮司法所求助。丙村法庭法官曾誌謙接到該司法所的電話後,立即帶領法官助理前往司法所協助調解。
“馬某現在經營確實有困難,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來支付全部工資。於工人而言,拿不到工資也沒法過個安心年。”站在雙方立場,曾誌謙一針見血指出破局的關鍵:“分期付款,才能實現雙贏!”
有了法官支招,雁洋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很快厘清了調解思路,隨即逐一做通雙方工作,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楊某等工人同意馬某分期支付工資款項,並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曾誌謙第一時間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出具裁定書,賦予調解協議強製執行力。至此,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這一糾紛的調處,是梅縣區法院堅持黨建引領,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優勢,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糾紛的生動體現。“我們結合‘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係建設,在轄區設立19個訴源治理工作站、7個法官服務點,推動形成以人民法庭為中心、以訴源治理工作站和法官服務點為支撐的‘一庭兩翼’全覆蓋城鄉司法服務網絡,共同促進基層依法治理效能提升,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滿意度。”梅縣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堅持前端治理 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大家都冷靜一下,我們是來解決問題的,吵並不能解決問題,還是坐下來好好商量解決方案。”某鎮政府在接到幾十戶果農對某經營部的投訴後,邀請梅縣區法院法官參與調解。調解組從雙方爭議的焦點入手,分析利弊,提出好幾種解決方案。但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第一次調解未能成功,雙方最後不歡而散。
“隻要有調解的希望,我們就要堅持。隻要找到突破口,調解就找到了方向,問題就能迎刃而解。”參與調解的法官事後感悟道。麵對第一次調解的不歡而散,調解組決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分頭進行調解工作。
經過三番五次的電話、麵談等“背靠背”調解,雙方情緒緩和下來,最後決定再一次坐下來麵對麵協商。雙方在這次協商後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某經營部和某總經銷商同意按照柚農提出損失數額的70%進行賠付,並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該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這一糾紛的調處,是梅縣區法院主動延伸審判職能作用,能動司法,將訴調對接中的“調”向前延伸的生動實踐。近年來,梅縣區法院強化“庭、站、點”訴源治理“橋頭堡”作用,依托訴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務點,參與綜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助推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2023年以來,梅縣區法院成功化解373件矛盾糾紛。
此外,梅縣區法院還持續推進“無訟村居”創建和宣傳,創建“無訟村居”20個,深入各鄉鎮開展法治宣傳教育28場次,開展巡回審判16場次,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梅縣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說:“接下來,我們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係,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從源頭上減少訴訟的形成,不斷發揮法院在社會基層治理中的司法效能,讓人民群眾感受有溫度的司法服務。”
堅持能動履職 持續提升審判質效
“你們要從正規渠道進貨,摒棄僥幸心理,主動履行甄別義務,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合法經營,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在中糧集團有限公司訴個體工商戶侵害商標權案的庭審現場,梅縣區法院承辦法官提醒道。
此前,梅縣區法院以小額訴訟程序高效審結33件中糧集團有限公司訴梅州某些個體工商戶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平均用時13.4天,其中10天內結案17件。
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後,認真審查分析案情,梳理爭議焦點,發現被告分散於梅州各縣(市、區)且人數多。為高效審理,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優先引導當事人進行調解,著重向被訴個體戶經營者釋明知識產權方麵的法律法規。經過多次釋法明理,24戶個體戶終於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構成侵權,表示願意賠償中糧公司的經濟損失,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並履行完畢。
2023年以來,梅縣區法院堅持能動履職,主動擔當作為,審結涉及鄉村治理、農民權益案件22件,為柚果、茶葉等“梅字號”品牌發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守護綠水青山,審結24件涉環境資源類案件、6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在陰那山自然保護區、梅南林場設立“森林法官工作室”。此外,通過下鄉普法、谘詢答疑等形式,在群眾中宣傳普及典型案例的裁判結果,讓當事人在訴前預期訴訟風險。
作為梅州市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的法院,梅縣區法院還負責梅州市範圍內一審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為能更好地履行知識產權審判職能,梅縣區法院積極構建以“大保護、快保護、嚴保護、源保護”為主體的知識產權“四重保護”機製,以法治之力保護創新,助推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新高地。近三年來,梅縣區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754件,審結696件,結案率92.31%。
堅持司法為民 提高司法服務水平
此前,梅縣區法院立案受理了5宗申請執行人某機械公司與被執行人李某、吳某、惠州市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通過依法拍賣被執行人房產、扣劃被執行人銀行存款、變賣被執行人車輛等方式為某機械公司追回1300萬元,被執行人仍拖欠3700萬元。
窮盡措施後仍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梅縣區法院遂依法終結執行。但是,執行法官並沒有放棄,不間斷地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判決,希望他們能夠尋求親戚朋友的幫助,盡快清償拖欠的款項。
功夫不負有心人。被執行人的朋友答應將其所有位於惠州市的別墅過戶至某機械公司名下,以抵償被執行人所欠債務。經過多次協商,某機械公司最終同意上述別墅抵償被執行人所欠的3700萬元債務。別墅過戶至某機械公司名下後,曆時多年的涉企執行案圓滿落下帷幕。
這是梅縣區法院“剛柔並濟”促執行的生動體現。梅縣區法院堅持司法為民,將善意文明執行貫穿執行始終,在依法懲治“老賴”的同時,出台《關於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承諾和信用修複機製的實施辦法(試行)》,完善信用修複激勵機製,靈活運用“預處罰”、屏蔽執行信息等舉措,用心用情讓執行既有力度、又顯溫度。
近年來,梅縣區法院不斷提高司法服務水平,著重優化在線訴前調解司法服務,邀請轄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26家單位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台,為當事人提供更多可供選擇的解紛方式;充分發揮在線訴訟服務平台功能,極大地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減輕當事人訴累;充分發揮訴源治理工作站、法官服務點作用,法官積極到站到點開展訴訟便民服務,為群眾提供“零距離”的司法服務。
“群眾的司法期盼在哪裏,我們的司法服務就跟進到哪裏。”梅縣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梅縣區法院將主動靠前,做精做細司法服務,助推“百千萬工程”深入實施,為梅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記者 吳麗伶 特約記者 馮森達 王雅 曾勇 傅思林 圖片均由梅縣區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