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3月15日發布監管領域十大典型案例。
一、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一)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12月,梅州市市場監管局在開展集中整治食品藥品安全突出問題和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百日行動”執法檢查中,依法查辦了洪某經營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運動鞋案。經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開雲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鑒定,現場查獲的948雙標識有“NIKE”等商標標識的運動鞋,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價值總計為149.07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二)未按安全技術規範維護保養電梯案
2023年10月,梅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辦了興寧市某電梯公司未按安全技術規範維護保養電梯案。經查,該公司維保人員在電梯維保過程中,未將電梯設置為檢修狀態,也未對電梯進行圍蔽,維保期間仍有住戶進出電梯,且電梯使用單位的管理員未對電梯維保記錄進行確認簽名。梅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20元、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利用微信網絡社群渠道對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10月,梅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辦了梅州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利用微信網絡社群渠道對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經查,當事人聘請12名員工,利用217部手機登錄掌控219個微信號,針對全國各地的17396個中老年群體微信群,每天通過群發未經核實的、宣傳內容與其產品的實際性能功能等不符的鏈接文案信息進行商業推介宣傳。梅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1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藥品經營許可案
2023年5月,大埔縣市場監管局根據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情況通報,依法查辦了大埔縣某中醫藥有限公司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藥品經營許可案。經查,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未依法通過正規的考證程序和申請手續,獲取虛假《中藥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且利用該虛假證書材料申請獲取藥品經營許可後進行經營活動。大埔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撤銷藥品經營許可且十年內不受理其相應申請、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經營獸藥殘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3年11月,蕉嶺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辦了蕉嶺縣某河鮮店經營獸藥殘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經監督抽檢發現,當事人經營的“草魚”中地西泮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蕉嶺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37.6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市場監管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一)光伏線纜質量問題賠償案
2023年7月,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投訴,反映其花費5萬元購買的光伏電纜線,在安裝過程中發現並非購買時約定的國標線,導致光伏電站停工且產生了損失。經梅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現場核查,投訴雙方均無法對光伏電纜線的內在質量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經調解,被投訴人同意退貨退款、並補償投訴人光伏電站線纜更換費用及發電損失,合計110000元。
(二)房產中介代簽“購房”合同糾紛案
2023年7月,消費者賀先生到梅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投訴,反映其家屬與梅江區某房產中介通過微信聊天視頻看房,銀行轉賬定金2萬元預定了一套價值79萬元套房,由中介代簽合同,實地勘察後發現與預期中存在出入,要求中介退還定金。經調解,因消費者通過微信聯係視頻看房,未到現場實地了解房屋實際情況,存在一定過錯;房產中介未嚴格審核消費者信息及委托書等有效依據,在購房合同中代消費者簽名,存在過錯。鑒於雙方都有有過錯責任,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退還一半定金。
(三)會所誤食消毒水糾紛賠償案
2023年5月,興寧市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接消費者梁先生投訴,反映其入住興寧市某會所,期間因醉酒隨手拿起旁邊桌麵上的一瓶消毒液飲下導致入院洗胃。事後其認為是該店工作人員未妥善放置消毒產品而引發消費者誤食的後果,應當負該事件全部責任。經調解,雙方簽訂了消費爭議調解協議書:由經營者一次性補償消費者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共計3萬元。
(四)浴霸燈爆裂致傷賠償案
2023年1月,興寧市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接到陳先生投訴,反映其在興寧商業城某商店花費190元購買的一台銅線浴霸,由商家負責送貨上門並安裝。陳先生妻子在浴室給嬰童洗漱過程中浴霸燈管突然發生爆裂,導致嬰童右側耳後皮膚被碎片刺破受傷嚴重,當即送醫院治療。經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經營者賠償消費者住院費用及精神損失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共38190元。
(五)學習機“免費送”誘導消費案
2023年11月,大埔縣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接到消費者張女士投訴,反映其在湖寮鎮美食節攤檔免費領取一套學習機並花費2899元激活學習機,事後感覺被誘導消費,要求商家退還遭拒絕。經大埔縣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調查,通過約談美食節活動主辦方積極聯係商家妥善解決售後退款問題,經過多次調解,最終商家回收學習機並向消費者退還2600元。(陳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