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畜禽承運車輛車主:
根據農業農村部《公告第79號》文件及當前非洲豬瘟防控情況要求,梅江區將開展畜禽承運車輛備案工作,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畜禽運輸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采用專用機動車輛,車輛載重、空間等與所運輸的生豬大小、數量相適應;
(二)廂壁及底部耐腐蝕、防滲漏;
(三)具有防止動物糞便和墊料等滲漏、遺撒的設施,便於清洗、消毒;
(四)隨車配有簡易清洗、消毒設備;
(五)具有其他保障動物防疫的設施設備。
(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生豬的車輛,以及發生疫情省份及其相鄰省份內跨縣調運生豬的車輛,應當配備車輛定位跟蹤係統,相關信息記錄保存半年以上。
二、備案資料
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一)車輛所有者是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明;車輛所有者是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
(二)備案申請人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備案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
(四)備案車輛的車輛營運證;
(五)車輛照片(參照道路運輸證照片,務必顯示車牌、車廂情況)。
三、備案程序
1.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畜禽承運車輛車主備齊相關材料(《畜禽承運車輛備案》一份,其餘材料一式三份)到承運人所在各鎮(街道)動物衛生監督分所進行備案申請。
2. 各鎮(街道)動物衛生監督分所收到備案申請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核實材料、車輛條件。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符合備案要求的,向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區畜牧獸醫局逐級申報審核。
3.相關信息將錄入全國動物檢疫電子出證係統。
四、施行時間
備案申請自即日開始受理,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畜禽承運車輛基本信息備案表(申請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79號
梅州市梅江區畜牧獸醫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