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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畜禽承運車輛備案工作的公告
來源:梅江區人民政府  時間:2018-11-13 12:55:2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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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畜禽承運車輛車主:

根據農業農村部《公告第79號》文件及當前非洲豬瘟防控情況要求,梅江區將開展畜禽承運車輛備案工作,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畜禽運輸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采用專用機動車輛,車輛載重、空間等與所運輸的生豬大小、數量相適應;

(二)廂壁及底部耐腐蝕、防滲漏;

(三)具有防止動物糞便和墊料等滲漏、遺撒的設施,便於清洗、消毒;

(四)隨車配有簡易清洗、消毒設備;

(五)具有其他保障動物防疫的設施設備。

(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生豬的車輛,以及發生疫情省份及其相鄰省份內跨縣調運生豬的車輛,應當配備車輛定位跟蹤係統,相關信息記錄保存半年以上。

二、備案資料

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一)車輛所有者是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明;車輛所有者是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

(二)備案申請人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備案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

(四)備案車輛的車輛營運證;

(五)車輛照片(參照道路運輸證照片,務必顯示車牌、車廂情況)。

三、備案程序

1.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畜禽承運車輛車主備齊相關材料(《畜禽承運車輛備案》一份,其餘材料一式三份)到承運人所在各鎮(街道)動物衛生監督分所進行備案申請。

2. 各鎮(街道)動物衛生監督分所收到備案申請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核實材料、車輛條件。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符合備案要求的,向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區畜牧獸醫局逐級申報審核。

3.相關信息將錄入全國動物檢疫電子出證係統。

四、施行時間

備案申請自即日開始受理,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畜禽承運車輛基本信息備案表(申請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79號




梅州市梅江區畜牧獸醫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