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利用〔2020〕1364號)等相關規定,遵照《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GB/T 28407-2012)、《農用地定級規程》(GB/T 28405-2012)、《農用地估價規程》(GB/T 28406-2012)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製訂項目成果(詳見附件1、2、3)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項目成果說明
2.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成果圖
3.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農用地基準地價修正體係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