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利用〔2020〕1364號)等相關規定,遵照《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 18507-2014)、《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 18508-2014)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製訂項目成果(詳見附件1、2、3)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項目基本內容
2.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成果圖
3.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修正體係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