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2020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利用〔2020〕1364號)等相關規定,遵照《標定地價規程》(TD/T 1052-2017)要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更新項目成果(詳見附件1、2、3)予以公布。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公布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成果的通告》(梅市自然資〔2019〕93號)同時廢止。
附件:1.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成果更新項目的基本內容
2.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成果更新項目公示信息表
3.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成果更新項目成果圖冊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