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規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嚴格對標對表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梅州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暨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確定的整改目標、整改任務、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完成了整改工作,並按相關要求逐條逐項進行評估,形成了《興寧市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評估報告》。為充分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將《興寧市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評估報告》向社會公眾公示,有關事項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21年3月29日—4月2日。
二、聯係方式
(一)聯係電話:0753-3251488,聯係人:張惠。
(二)電子郵箱:xnsthjzf@163.com。
(三)傳真號碼:0753-3261488。
(四)信函寄送地址:郵編514500,興寧市興南大道環保大廈,收件人:張惠。
附件:興寧市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評估報告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