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各級行政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麵落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一年來,我市切實把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各級黨員幹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將法治政府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推進。市政府黨組(擴大)會議、市政府常務會多次專題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麵依法治國、法治政府建設等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傳達學習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各級各部門通過專題學習會、報告會、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會等形式,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實質,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張愛軍市長多次對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作出批示要求,並主持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認真謀劃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認真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度報告製度,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以及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二)堅持職權法定,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一是持續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建立改革事項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推動主題式“證照聯辦”審批改革,首批推出28個改革事項。簡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在全省率先製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項目清單,明確34類情形免於辦理許可證。推動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外線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改革,目前已實現電、水、氣等報建審批總時限由約53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二是深化推行政府權責清單製度。做好省級權責清單事項承接工作,目前涉及我市承接的1088項權責清單事項已納入目錄管理。三是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壓減市級權責清單事項,圍繞市場準入與監管、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高頻民生服務等領域開展摸查梳理,將食品生產許可、取水許可等26項市級權責清單事項調整由縣級人民政府實施。四是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深化鄉鎮(街道)管理體製改革,目前已全部製定印發鄉鎮街道“三定”規定,完成機構掛牌、辦公室調整、幹部任免、人員轉隸等工作。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出台市直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改革32家,其他事業單位改革45家。
(三)堅持服務大局,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製。健全完善立法立項、起草、論證、審議工作機製,推進立法工作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成政府規章《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的製定。建立健全立法谘詢專家製度,出台市政府立法谘詢專家管理辦法,建立39名專家組成的政府立法谘詢專家庫。加強基層立法聯係點建設,出台管理辦法,建立了15個基層聯係點,拓寬公眾參與立法的途徑。並對政府規章《梅州市地線管線管理辦法》開展立法後評估。二是全麵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製度。今年以來對20件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和32件部門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核(查)。進一步規範規範性文件報備工作,按規定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備市政府規範性文件11件。同時,對37件縣級政府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對存在問題的1件文件提出了書麵審查意見。三是開展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積極開展機構改革和民法典涉及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經清理,市政府規章擬修改3件、上升為地方性法規1件,市政府規範性文件擬廢止1件、擬修改2件,市級部門規範性文件擬修改1件,縣級政府規範性文件擬修改1件。
(四)規範權力運行,不斷提高決策質量效率。一是加強決策事項目錄管理,強化決策監督管理。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規定要求,編製並向社會公布市、縣兩級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的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強化決策監督管理,嚴格履行決策法定程序。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策等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製度。二是加強決策文件合法性審查,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參謀助手作用。強化對疫情防控相關的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一年來共完成政策措施文件審查168件,法律事務審查件、征求意見回複件等文件261件。健全政府法律顧問業務運作機製,公開選聘市政府兼職法律顧問8名。
(五)健全工作機製,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穩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依法有序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市政府公告了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110個鎮街)名單以及相應職權調整事項目錄,下放職權共計526項,涉及規劃建設、自然資源、生態保護等九大領域。二是全麵推進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全市在執法公示平台開戶公示的執法主體數量為354戶,公示行政檢查案件9853宗、行政處罰案件6451宗、行政強製案件206宗、行政許可案件69093宗、行政征收案件816宗。出台加快推廣應用行政執法信息平台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台實施方案,提高執法監督智能化水平。積極爭取將市縣兩級市場監管局列入省“兩平台”試點單位,形成試點鏈條,推進執法監督工作。三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證件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管理製度,嚴把證件申領審核關。啟用執法隊伍管理係統,目前全市執法主體上線率達95%。四是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格規範重點執法活動,加大對妨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醫療器械等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活動,累計查破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458起,累計查處各類違法犯罪人員485人。深入開展颶風2020專項行動,共檢查槍爆從業單位635次,整改安全隱患61起;積極開展食藥環專項行動,破案123起,逮捕110人。
(六)加強權力監督,提高法治政府建設公信力。一是拓寬輿論監督渠道。充分發揮便民服務熱線“12345”、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政府網站等新媒體公開監督功能,對市民反映問題堅持有問必答、有錯必糾、有案必查。一年來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內容9144條,其中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據7967條、其他欄目數據1177條。二是主動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自覺主動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認真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嚴格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和接受詢問質詢製度。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一年來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49件,政協委員提案232件。認真落實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參加行政應訴,主動接受司法監督。三是有效發揮審計專門監督作用。全麵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推動財政資金規範管理,持續深化財政審計。推動民生改善,組織對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全市鎮村汙水處理設備設施建設等民生事項開展審計。推動權力規範運行,製定領導幹部任前告知辦法,修訂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範。
(七)暢通多元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製。推進社會治理機製創新,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整合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資源,構建五級治理網絡。全麵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市縣鎮村四級實體平台日均解答群眾來詢法律問題300餘宗。深化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調配律師444名擔任2248個村的法律顧問。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範圍,完善便民服務措施。進一步深化信訪法治化改革,實現“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積極開展“千名法律顧問解千案”活動,全市共排查出重點領域信訪事項534宗交由法律顧問辦理,398宗得到有效化解。行政複議定紛止爭功能充分發揮。市行政複議辦共受理行政複議案件151件,直接糾錯34宗;經調解後終止複議程序的45宗,綜合糾錯率達51%,較去年同期上升10%。繼續推進“複議受理窗口”前移,鎮(街)谘詢受理點共受理184名群眾谘詢,轉送行政複議申請4宗。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完善新時期組織網絡體係建設,提高調解工作成效。一年來全市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糾紛4534次,預防糾紛2172宗,受理矛盾糾紛17602宗,成功調處17520宗,成功調處率為99.53%。有效發揮勞動人事仲裁職能,及時妥善化解勞資糾紛。今年共立案受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2047件,涉及勞動者2201人,涉案金額4770.68萬元。
(八)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提高法治水平和法治能力。一是加強法治教育培訓。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製度,組織各級領導幹部和新進國家工作人員參加憲法宣誓活動。深入組織開展“12·4”國家憲法日宣傳周活動。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製度,把憲法和民法典等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組織全市近12萬名國家工作人員參加學法考試。全麵推行領導幹部旁聽案件庭審學法用法機製。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組建市縣“民法典”普法宣講團,廣泛開展民法典“七進”活動。二是認真組織開展法治督察。根據中央和省的部署,組織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提高。三是發揮法治廣東建設考評整改的推動作用。結合2019年度法治廣東建設考評整改落實工作,梳理細化法治建設中特別是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差距,推進整改落實,有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主要表現在:法治化營商環境還有待進一步改善;行政執法監督效能有待進一步發揮;機構改革後基層法治隊伍人員保障、能力素質與新要求新任務不相適應等。對這些問題,我們將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解決。
二、2021年度主要任務
2021年,我市各級行政機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麵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進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設力度,為法治梅州、“平安之鄉”建設和梅州蘇區振興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按照“非禁即入”原則,放寬市場準入。持續深化商事製度改革,全麵落實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製度,紮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和“證照聯辦”改革。建立健全“放管服”監管機製。依托“數字政府”建設,創新政府管理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盡快出台《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對不適應全麵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規章或規範性文件及時修改和廢止。
三是提高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堅持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全麵落實政府法律顧問製度,全力推動權力、責任、負麵“三個清單”製度覆蓋政府職能各方麵全過程。
四是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全麵推行行政執法“三項製度”,深化綜合執法改革,探索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信息化建設,強化執法監管。
五是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認真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和決定。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支持並配合監察機關依法獨立開展監督工作。完善司法建議檢察建議監察建議辦理反饋糾偏機製。建立健全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管理體製。
六是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製。深入推進行政複議體製改革。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製度落實。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加強法律服務網絡建設。創新調解工作機製,加快推進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創新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新方式新方法。
七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製度。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製度。將憲法法律培訓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好“12·4”國家憲法日宣傳周活動。完善履職報告評議製度,繼續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落實。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和法製審核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水平。
八是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保障。認真組織開展績效考核中依法行政和誠信建設考評。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積極開展國家級和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製定《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加強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頂層設計和中長期規劃。
梅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