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yabo88 關於調整我市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的通知
一、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從什麼時候開始調整?
我市各檔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從2025年3月1日起進行調整。
二、此次調整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哪些人受益?
梅州市範圍內所有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人員,包括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均按自理能力分檔享受照料護理補貼。
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具體是多少?比提標前增加了多少?
調整後的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如下:
全自理:分散供養人均35元/月,增加了2元;集中供養人均35元/月,增加了2元。
半自理(半失能):分散供養人均525元/月,增加了39元;集中供養人均1050元/月,增加了78元。
全護理(失能):分散供養人均1050元/月,增加了78元;集中供養人均2100元/月,增加了156元。
四、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什麼時候發放?通過什麼方式發放?
每月20日前完成發放。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直接支付到照料服務人賬戶;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統一支付到提供服務的供養機構賬戶,用於照料護理所需開支。
五、2025年3月1日至本通知實施前增加的照料護理費如何處理?
各縣(市、區)對2025年3月1日至本通知實施前增加的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應予以補發。
六、案例說明
案例1:梅江區某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在2025年3月1日之前已經被認定為半自理(半失能),領取的照料護理費為舊標準486元/月。根據新標準,半自理(半失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人均照料護理標準為525元/月。該特困人員將從2025年3月開始按525元/人/月的標準發放照料護理費,並需補發從2025年3月至通知實施前的差額部分,即(525-486)元×補發月數。
案例2:興寧市某特困人員,2025年4月被認定為全護理(失能)並選擇集中供養,當時發放照料護理費1944元/月。根據新標準,集中供養的全護理(失能)特困人員人均照料護理標準為2100元/月。該特困人員將從2025年4月開始按2100元/人/月的標準發放照料護理費,並需補發從2025年4月至通知實施前的差額部分,即(2100-1944)元×補發月數。
案例3:某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料服務人賬戶信息有誤,導致照料護理費無法發放。縣級民政部門應定期核查轄區內照料護理費發放情況,發現問題後及時聯係照料服務人並更正賬戶信息,確保照料護理費及時足額發放到照料服務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