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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縣區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實施細則》解讀
來源: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5-04-14 15:57:35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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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梅縣區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實施細則》的通知


《梅州市梅縣區農村土地經營權

流轉實施細則》解讀


  ‌一、製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什麼?‌

  為依法保障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土地經營流轉市場,發揮土地資源效益,促進農業經營和現代化發展。

  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是什麼意思?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是指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承包方(農戶)將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依法、自願、有償轉讓給其他組織或個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行為。

  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對承包方有什麼好處?‌

  (一)‌自己說了算。租不租、租給誰、租多久、多少錢都由承包方確定,村幹部不能強迫。

  (二)租金有保障。租金需交給承包方,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三)‌流轉有退路。租約到期後土地自動退回,租戶改良土地(如修水渠)需給承包方相應的補償。

  (四)‌優先權得到保障。本村人想承包有優先權,外村人想租需承包方同意。

  四、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有哪些“紅線”?‌

  (一)不得在耕地上建房、挖沙、建墳(即種糧地必須種糧)。

  (二)永久基本農田不準種果樹、挖魚塘。

  (三)租期不能超過承包方經營權證的剩餘年限。

  五、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步驟是什麼?‌

  (一)流轉意向的達成。承包方和受讓方經過協商(建議參考政府發布的指導價),確定租期(不得超過二輪土地延包時間)。

  (二)簽訂合同。承包方和受讓方協商一致後,按程序簽訂標準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明確租地範圍、用途、租金、支付方式、違約賠償等內容。

  (三)存檔備案。承包方和受讓方簽完合同3天內交給村委會存檔,流轉土地超過100畝的需鎮政府審核並存檔。

  (四)定期查看。承包方租出土地後每年可要求受讓方出示土地用途證明。若發現受讓方存在違規行為的(如私自建房),可立即向當地鎮政府舉報。

  六、常見問題解答‌

  (一)承包方外出打工,可把土地委托給村委會代管嗎?

  可以。承包方需與村委會簽訂書麵《委托書》,明確委托權限和時間,不能口頭委托。

  (二)受讓方公司破產了,承包方的土地怎麼辦?

  流轉合同須明確風險保障金並交村集體經濟組織,如遇到受讓方“跑路”,可用保障金支付租金並將土地歸還給承包方。

  (三)承包方流轉土地後還可領耕地補貼嗎?

  可以。隻要土地實際種糧,耕地補貼仍歸承包方所有,流轉合同需明確此事項。

  (四)流轉合同到期後設施歸誰?

  流轉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明確“到期後不可移動設施歸承包方所有,可移動設施由受讓方自行處理”。

  七、流轉雙方產生糾紛怎麼解決?‌

  (一)‌谘詢渠道。可向村委會、鎮政府或梅縣區農業農村局谘詢解決。

  (二)糾紛解決渠道。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委會、鎮政府進行調解或梅縣區農業農村局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