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梅縣區房屋征收補償與安置辦法的通知
一、製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什麼?
(一)規範征收行為。為規範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避
免隨意征收和不合理補償。
(二)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確保被征收人得到合理補償。
(三)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征收活動服務於公共利益,
促進區域發展。
二、文件製定的政策依據有哪些?
(一)法律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梅縣區實際情況。根據梅縣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房屋市場狀況等實際情況,製定符合本地的補償標準和程序。如被征收房屋的主體結構不一,裝修檔次不同,評估時需充分考慮各自特點,確保公平合理。
三、本補償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一)項目基本信息。包括項目名稱、征收範圍、補償方式、補償政策等,讓被征收人清楚項目概況。如某項目名稱為“梅縣區某片區改造”,征收範圍為某街道部分區域,補償方式為一次性貨幣補償或回購政府安置房。
(二)資金保障。明確征收補償費用需足額到位、專戶專存、專款專用,確保被征收人能按時足額獲得補償。
(三)房屋屬性認定。對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結構等進行調查登記,對違法建築和超期臨時建築不予補償。如某被征收房屋因未取得合法建設手續,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將不予補償。
四、評估機構如何選定?
(一)通過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從房地產評估機構庫中協商選定。
(二)通過搖號或抽簽等隨機方式選定。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決定,或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
五、評估時間節點如何確定?
集體土地上房屋評估時間節點為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發布之日;國有土地上房屋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六、補償內容有哪些?
(一)房屋及附屬設施價值補償。補償被征收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的價值,包括房屋主體、裝修、附屬物等。如某被征收房屋裝修精美,附屬設施齊全,評估機構對其房屋主體、裝修及附屬物分別評估,得出總補償價值。
(二)搬遷與臨時安置補償。對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費用和臨時安置費用進行補助。
(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包括經營損失、設備搬遷費用等。如某經營性房屋被征收,評估機構根據其經營麵積、稅費繳交等數據,評估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額。
七、補償安置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一)協議內容。明確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地點、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保障雙方權益。
(二)簽訂流程。被征收人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協商一致後簽訂協議,協議一式多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方各執一份。在簽訂過程中,工作人員將詳細解釋協議條款,確保被征收人清楚協議內容,避免後期糾紛。
(三)協議履行。被征收人按協議約定時間搬遷,房屋征收部門按協議支付補償款或交付安置房,雙方嚴格履行協議約定。
八、未簽約房屋如何處理?
(一)法定程序啟動。對未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門將依法啟動征收程序,保障征收工作順利進行。如某被征收人在簽約期限內未簽約,房屋征收部門依法作出征收補償決定,並送達被征收人。
(二)補償決定作出。房屋征收部門根據評估結果和補償方案,對未簽約房屋作出征收補償決定,明確補償方式、金額等內容。補償決定會充分考慮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確保補償合理合法。
(三)法律救濟途徑。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例如,某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滿,依法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經審查作出維持或變更決定。
九、補償安置方式及獎勵包含哪些內容?
(一)安置費用補償
1.補償標準。根據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對被征收人給予合理的安置費用補償,保障其安置需求。
2.補償方式。安置費用補償可選擇貨幣補償或回購政府安置房,被征收人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補償方式。
3.補償流程。房屋征收部門在協議簽訂後或補償決定作出後,按約定時間支付安置費用補償款或交付安置房。在支付補償款時,會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確保資金安全及時到賬;交付安置房時,會辦理相關手續,保障被征收人權益。
(二)安置方式確定
1.一次性貨幣補償方式。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及相關附屬設施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助和獎勵。
2.安置房選擇。被征收人可在規定的安置房範圍內選擇安置房,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多種戶型和位置供被征收人選擇。例如,某安置房小區提供多種戶型,被征收人可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建築麵積結合自身家庭狀況選擇合適的戶型。
3.安置房交付。房屋征收部門需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安置房交付給被征收人,並在交付時,根據具體的實施方案按標準結清二次搬遷費、租房過渡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簽約搬遷獎勵
1.獎勵條件。對在簽約期內按期簽約並且按期搬遷交房的被征收人給予獎勵,鼓勵被征收人積極配合征收工作。
2.獎勵發放。房屋征收部門在被征收人完成簽約和搬遷後,按約定時間發放獎勵,確保獎勵及時到位。
3.獎勵標準。獎勵標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製定,具體標準在征收補償方案中明確。
十、審計及法律責任包括哪些內容?
(一)審計原則
1.全麵審計。對房屋征收補償全過程進行審計,包括補償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等環節,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合規。審計部門將對每個征收項目從開始到結束進行全程跟蹤審計,檢查資金流向和使用情況,防止違規行為。
2.重點審計。重點審計補償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情況,特別是大額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保障資金安全。對涉及金額較大的補償項目,如安置房建設資金、大額補償款等進行重點審計,確保資金使用合理合法。
3.公開審計結果。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增強征收補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審計部門將在政府網站公布審計報告,詳細說明審計情況和發現的問題,讓被征收人和社會公眾了解資金使用情況。
(二)法律責任
1.違法征收責任。房屋征收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征收補償工作中,如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如工作人員在征收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等行為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被征收人法律責任。被征收人如存在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或者采取偽造證據等方法騙取補償款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如某被征收人偽造房屋產權證騙取補償款,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追回騙取的補償款。
3.評估機構法律責任。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和估價師在評估過程中如存在違反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保障評估結果的真實性和公正性。如評估機構故意高估或低估房屋價值,導致評估結果失實,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賠償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