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yabo88 關於公布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2023年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的通知
一、標定地價開展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及《標定地價規程》(TD/T 1052-2017)的要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標定地價評估及公示應以年度為周期開展,逐年完善。
二、標定地價編製的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4月21日國務院第132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四)《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2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2〕13號);
(五)《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轉發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2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利用〔2022〕1274號);
(六)《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
(七)《標定地價規程》(TD/T 1052-2017);
(八)《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技術規範》(TD/T 1009-2007);
(九)《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 18508-2014);
(十)《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 18507-2014);
(十一)《自然資源分等定級通則》(TD/T 1060-2021);
(十二)《自然資源價格評估通則》(TD/T 1061-2021);
(十三)《自然資源部關於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製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234號)。
三、標定地價編製過程
按照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相關技術規程和要求,編製單位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外業調查,經過多方資料收集歸納、內業評估、成果編製、意見征詢、公開聽證、成果驗收,上報市政府審批後公布實施。
四、標定地價成果更新主要內容
對比上一輪標定地價成果,主要有以下調整和更新:
(一)調整估價期日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估價期日調整為2023年1月1日。
表1 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2023年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內涵表
注:1.本次標定地價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僅有兩宗標準宗地;
2.現狀土地開發程度為“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六通一平”。其中,“三通一平”:宗地紅線外通上水、通電、通路,宗地紅線內場地平整;“五通一平”:宗地紅線外通上水、通下水、通電、通路、通訊,宗地紅線內場地平整;“六通一平”:宗地紅線外通上水、通下水、通電、通訊、通氣、通路,宗地紅線內場地平整;
3.容積率為該用途各標準宗地的現狀或規劃容積率範圍值。
(二)調整標定區域
部分標定區域範圍調整。根據梅江區及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控製性詳細規劃成果,結合所獲取的房屋交易價格數據,在2021年標定地價更新項目成果和2018年基準地價成果各用途級別圖層基礎上,考慮區域的現狀用途或規劃用途、房屋交易價格、地價水平、出讓地塊分布情況等調整更新標定區域,本次更新共調整3個標定區域範圍,合並1個標定區域。
(三)價格水平
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2023年城鎮國有建設用地標定地價總體地價水平:商服用地平均地價為2248元/平方米(平均樓麵地價),住宅用地平均地價為1912元/平方米(平均樓麵地價),商住混合用地平均地價為2208元/平方米(平均樓麵地價),工業用地平均地價為436元/平方米(地麵地價),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平均地價為955元/平方米(平均樓麵地價),具體詳見下表:
表2 標定地價總體地價水平狀況表
單位:元/平方米
注:平均地價的統計口徑為標準宗地淨用地麵積或計容建築麵積,由標準宗地按照對應的綜合單價進行麵積加權計算所得。
五、標定地價應用方向
(一)標定地價成果為梅州城區(不含梅縣區)地價評估提供參考依據,作為參考價格和數據來源直接應用於土地評估;為政府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原劃撥用地協議出讓補繳出讓金等提供參考依據,能較及時反映土地市場的變化。
(二)可反映不同時期的土地增值,為核定土地增值稅和衡量土地使用權轉移價格是否正常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