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為更好地履行全市人民賦予的使命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國發〔2023〕7號)和《亚搏app下载安装 工作規則》(粵府〔2023〕37號),結合梅州市工作實際,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對我市2020年10月印發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送審稿)》(以下簡稱《工作規則》)。
二、主要內容
《工作規則》由原有的13章67條修訂調整為現在的8章45條,站位更為高遠,表述更為精煉,內容更為突出。
第一章為總則。堅持旗幟鮮明講政治,對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人員提出了最新的政治要求。
第二章為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此章在原《規則》第二章組成人員職責的基礎上進行了部分刪減與完善,對市政府組成人員及其職責進行了明確,並新增了市政府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的內容。
第三章為工作原則。此章為新增章節,包括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至上、堅持依法行政、堅持科學民主、堅持守正創新、堅持清正廉潔等六個方麵。
第四章為監督製度。此章在原《規則》第八章健全監督製度的基礎上進行了刪減與提煉,主要包括自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市政協的民主監督,自覺接受監察機關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輿論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等四個方麵。
第五章為會議製度。此章在原《規則》第九章會議製度的基礎上,對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市政府專題會議的主要任務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對會議籌備、紀要起草、會議請假製度進行了進一步規範。此章還新增了關於建設學習型機關的要求,市政府建立學習製度;要結合重大專題適時安排專題學習,學習采取領導同誌自學交流、集體研討、部門彙報或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
第六章為公文處理。此章在原《規則》第十章公文審批的基礎上,對市政府及各部門的公文起草、報送、審核、簽發等環節進行了進一步規範,並明確了精簡文件簡報要求,同時強調要加強機關信息化應用和保障,積極運用梅州市協同辦公係統進行非涉密公文運轉。
第七章為工作落實。此章為新增章節,對市政府及各部門在工作落實方麵提出了具體要求,同時強調市政府各部門要自覺對標對表,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製,完善督查工作機製,創新督查方式,密切協同配合,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
第八章為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此章對原《規則》第十一章工作紀律、第十二章廉政和作風建設內容進行了合並與完善,對市政府和各部門提出了五個方麵的要求:一是貫徹落實全麵從嚴治黨要求,加強自身建設;二是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三是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四是嚴格遵守考察調研、出席會議活動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外出報備及請銷假製度、財經紀律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製度,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等各項工作紀律;五是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牢記“三個務必”,堅持反“四風”、樹新風。同時,明確了規則的適用範圍和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