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背景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杆效應和導向作用,完善全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補償和政銀共擔機製,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效率,擴大服務中小微企業的覆蓋麵,促進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市廣大中小微企業獲得較低成本的貸款,真正起到緩解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作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關於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運作機製的指導意見》(粵工信融資函〔2023〕11號)精神,借鑒全省其他兄弟市的經驗做法和結合實際,對2021年4月25日印發實施《梅州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和完善形成本《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總則。共6條,主要明確了風險補償資金的目的和意義、涵義和作用、領導小組職能、中小微企業池、合作金融機構及其具備資質。
(二)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機構及職責。共5條,主要明確了領導小組的成員及其主要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設立及職責、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以及合作金融機構的具體職責等內容。
(三)信貸風險補償資金來源及規模。共3條,主要明確了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的來源、規模、資金的日常管理事務等。
(四)企業入池條件及程序。共3條,詳細闡述了“中小微企業池”的入池條件、入池程序,以及“中小微企業池”的日常管理等內容。
(五)貸款辦理程序。1條,主要闡述了發放信貸風險補償資金貸款的辦理手續、具體流程以及貸款額度等內容。
(六)風險控製及補償程序。共3條,明確了貸款風險管理和控製、風險補償範圍、貸款發生損失後的補償程序等內容。
(七)監督和管理。共4條,具體明確了對風險補償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考核和運營管理費用等內容。
(八)附則。1條,明確了管理辦法的印發實施日期、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