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閑置土地處置暫行辦法的通知
為統一閑置土地的認定標準和處置方式,加快閑置土地處置,規範土地市場行為,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現將《梅州市閑置土地處置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暫行辦法》的起草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土地資源特別是耕地資源緊缺的現實越來越突顯,逼迫我們必須走內涵挖潛、集約利用的道路,以緩解建設用地規模不足和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的壓力,為進一步推進閑置土地處置工作,多渠道盤活閑置土地,國家出台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省級層麵也製定了配套的相關政策措施,有力推動閑置土地的消化利用,但因土地閑置情況比較複雜,消化利用有一定的難度,當前土地閑置現象仍有發生。
針對實際操作中出現的曆史遺留的涉嫌閑置土地處置難、有償收回和無償收回操作性不強等問題,為更有效解決閑置土地處置過程中的法律關係和疑難問題,根據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梅州市工作實際,起草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通過製定本《暫行辦法》,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為推動閑置土地處置工作落到實處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撐。
二、《暫行辦法》的起草過程
為做好《暫行辦法》的起草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認真組織學習國家和省製定的關於閑置土地處置方麵的相關政策文件,並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熟的經驗做法,經多次在局內部研究、討論、修改,起草形成了《梅州市閑置土地處置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2年8月15日,市自然資源局發出了《關於征求<梅州市促進存量工業用地高效利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等6個文件意見的通知》,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相關單位等23個單位意見,並結合各單位提出的意見建議對《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通過廣泛征求意見,集思廣益,確保《暫行辦法》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2022年8月23日至8月31日,市自然資源局在單位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反饋意見建議。
三、《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
《暫行辦法》主要內容由七章二十六條構成:
(一)第一章是總則。闡述了《暫行辦法》的製定依據、適用範圍和遵循的原則。
(二)第二章是調查和認定。對閑置土地如何調查和認定作出明確規定。
(三)第三章是處置和利用。區分政府原因和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情形,細化明確閑置土地相關處置工作,製定多途徑盤活利用閑置土地措施。
(四)第四章是協調機製。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共同做好閑置土地處置工作。
(五)第五章是預防和監管。從源頭上嚴格把關,預防閑置土地發生。
(六)第六章是法律責任。對處置工作過程中的相關違法行為作出明確的法律責任。
(七)第七章是附則。主要是政策解釋和施行日期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