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一、編製背景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國最大的內需潛力和發展動能所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我國到2035年基本實現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成現代化經濟體係。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是我市參與打造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的關鍵支撐,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重要結合點,有利於優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和區域協調發展,有利於帶動鄉村振興、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是促進人的全麵發展和實現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也是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梅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我市編製了本《規劃》。
二、主要內容及特點
本《規劃》從我市新型城鎮化實際出發,並與省相應規劃充分銜接,在全麵闡述我市“十三五”時期新型城鎮化取得的成就、存在問題及發展態勢的基礎上,明確到2035年及“十四五”時期我市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共八章三十九節。
(一)突出以人為本。深入分析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演變趨勢以及人口空間分布和遷移情況,深度挖掘人口演變規律,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二)優化總體布局。科學評估中心城區、縣城、小城鎮
在產業發展、交通組織、產城融合等方麵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策略和措施,著力提升城鎮對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載力,構建統籌協調的城鎮化空間格局,建設現代化城市,推動城市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三)強化產業支撐。針對我市人口淨流出、城鎮化水平
較低的實際,將產業發展擺在突出位置,通過大力發展以先進製造業為主體的實體經濟,增加就業崗位,吸引人口回流和人口進入。
(四)注重分類施策。著力提升中心城區首位度,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實施小城鎮品質提升和美麗圩鎮攻堅行動,推動城鎮優化空間布局、提升功能品質。
《規劃》共設置經濟發展及城鎮化水平、城市服務、城市環境、城鄉融合等四大類23項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1項(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按省核定目標執行),在省規劃指標的基礎上增加了GDP和規上工業增加值2項經濟發展指標。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2020年的51.58%提高至2025年的58%左右;至2035年達65%以上。同時,注重項目支撐,編製了新型城鎮化重點項目表,在公共服務、環境衛生、市政公用、產業培育、綜合交通等方麵共安排246個項目,計劃總投資約3401億元,作為規劃實施的重要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