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製定了《梅州市振興足球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下稱《三年行動計劃》),現就《三年行動計劃》涉及的主要問題作如下解讀。
一、 製定《三年行動計劃》的必要性
近年來,國家對足球發展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不同場合表達了對中國足球的期盼。中央和省出台了一係列足球改革發展措施,全國掀起足球改革熱潮,足球工作進入加快發展的黃金機遇期。梅州作為足球之鄉,搶抓國家和省足球發展機遇,先後出台振興足球十年規劃、加快發展足球運動的實施意見和足球改革方案,如今振興足球十年規劃到了關鍵的最後三年。製訂《梅州市振興足球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第一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足球各項改革措施,通過集中梳理前期振興足球遇到的難點問題和重大任務指標,加予重點突破。第二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振興足球工作的製度保障,通過製定實施《梅州市振興足球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以及推動足球之鄉城市品牌打造,全麵動員各級各部門做好十年規劃最後三年的衝刺工作,確保振興足球十年規劃工作全麵落實。
二、 製定《三年行動計劃》的主要依據
《梅州市振興“足球之鄉”十年規劃》(梅市府〔2010〕46號)、《梅州市關於加快發展足球運動的實施意見》(梅市辦〔2012〕54號)、《梅州市振興足球三年行動計劃》(梅市府辦〔2015〕27號)、《梅州市足球綜合改革方案》(梅市府辦〔2015〕27號)。
三、 推進振興足球三年行動計劃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以十八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導,堅持問題導向和改革創新,將振興足球與加快梅州城市發展結合起來,將足球之鄉品牌與城市文化價值互融共進,將足球產業作為推動體育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充分認識足球對提升城市文化價值的作用,讓足球點燃城市夢想,彰顯梅州獨特魅力,打響足球之鄉城市品牌,構建與梅州城市發展相適應的足球治理體係和足球發展環境,為梅州振興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實現梅州職業足球爭先進位,擁有1支及以上中甲球隊;足球人才量質齊升,各類足球運動員達1萬人,校園足球運動員達5000人,青訓後備人才達1000人;賽事活動豐富,體係完善,年均足球比賽達3500場次以上;場地設施充足完善,全市各類球場達1000塊以上(每萬常住人口擁有2.5塊足球場);足球產業初具規模,形成足球競賽表演、足球用品、足球文化旅遊等相關足球品牌企業。
四、推進振興足球三年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
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做好籌建一個足球博物館、一個足球小鎮、創建一個國家級青少年足球訓練基地、建成一係列足球城市雕塑、打造一個百年職業足球俱樂部、構建一支“百千萬”優秀足球隊伍、培育一個全市性的業餘足球聯盟、構建一套完善的校園足球發展體係、打造一個區域性足球品牌賽事、培育一個全市性的業餘足球聯盟、打造一條足球精品旅遊線路、打造一個足球產業品牌、打造影視歌、圖、文等一係列梅州足球宣傳推廣資料及足球紀念品、舉辦世界客家足球文化論壇等十三個一重點工程。
最後《三年行動計劃》對推進振興足球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市政府成立行動工作小組,協調解決足球事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統籌推進梅州足球振興發展。
(二)加大財政投入。完善公共財政對足球事業發展的投入機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加大對足球運動發展的支持。
(三)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加大各類媒體對梅州足球的宣傳力度,在梅州民眾乃至全國人民心中深植梅州“足球之鄉”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