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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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23 | ||
名 稱: |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企業準入條件》(梅市府〔2008〕48號)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19-12-23 | ||
文 號: | 梅市府〔2019〕29號 |
梅市府〔2019〕29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
企業準入條件》(梅市府〔2008〕48號)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市場準入負麵清單(2019年版)》和省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關於印發〈廣州(梅州)產業轉移工業園企業準入條件〉的通知》(梅市府〔2008〕48號)。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