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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753001/2024-00170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
發布機構: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2-27
名  稱: 梅州市人民政府更正公告 發布日期: 2024-02-28
文  號: 梅市府征〔2024〕15號

梅市府征〔2024〕15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更正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於2024年2月18日發布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4〕14號,簡稱《公告》),該《公告》中第四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引用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3〕43號)現更正為《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2〕19號)。同時重新計算該《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止(共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原文文件:《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4〕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