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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19
名  稱: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發布日期: 2021-08-19
文  號: 梅市府征〔2021〕59號

梅市府征〔2021〕59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有關規定,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範圍:梅江區城北鎮紮上村(詳見勘測定界圖:測繪編號B21011)。

  二、征收土地現狀:梅江區城北鎮紮上村曾葉經濟合作社、黃屋經濟合作社、楊屋經濟合作社,城北鎮紮上村虎形、坑尾、上坪、下坪、洪福1、洪福2、洪福3、太陽經濟合作社,城北鎮紮上經濟聯合社屬下集體土地共1.9438公頃,其中農用地1.2801公頃(旱地0.2451公頃、林地0.9606公頃、其他農用地0.0744公頃),建設用地0.6637公頃,房屋0座。

  三、征收目的:城鎮建設用地。

  四、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按《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梅市府〔2021〕4號)執行;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補償標準按《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梅市自然資〔2019〕37號)文件執行。

  五、社會保障:暫按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梅州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梅區人社函〔2021〕16號)執行。承諾待梅州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新實施政策出台後,按新政策重新製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8月21日起至2021年9月19日止(共30日)。請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人民政府三樓辦理補償登記,電話:0753—2365913。如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內向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書麵提交(地址: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31號,電話:0753—2119812)。

  特此公告。

   

  附件:

  ⒈梅州市城鎮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B21011)

  ⒉關於梅州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梅區人社函〔2021〕16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