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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發布機構: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1-22
名  稱: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發布日期: 2021-01-22
文  號: 梅市府征〔2021〕8號

梅市府征〔2021〕8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有關規定,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範圍:梅縣區佘江鎮鬆棚村、雙溪村、公和村(詳見勘測定界圖KG2020007KG2020008KG2020009)。

二、征收土地現狀:梅縣區佘江鎮鬆棚村第三經濟合作社,雙溪村第一、第二、第四經濟合作社,佘江鎮公和村第十、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6.0211公頃,其中農用地6.0060公頃[水田:0.8459公頃、旱地:0.0813公頃、林地:4.8762公頃、坑塘水麵:0.0737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麵):0.1289公頃],建設用地0.0151公頃,村民住宅共0座。

三、征收目的:城鎮建設用地。

四、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征收集體土地和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補償標準暫按《關於調整梅州市梅縣區征收土地相關補償標準的通知》(梅縣區府〔201639號)、《關於補充調整梅縣區征收土地補償標準部分項目的通知》(梅縣區府〔20191號)執行,承諾待省批準實施新的區片綜合地價後落實補償標準差額。

五、社會保障:按照梅州市梅縣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梅州市梅縣區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執行。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1124日起至2021222日止(共30日)。請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梅州市梅縣區佘江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如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內向梅州市梅縣區佘江鎮人民政府(聯係電話:0753—2481471)書麵提交。

特此公告。


附件:

勘測定界圖(KG2020007KG2020008KG2020009

梅州市梅縣區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