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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724
發布機構: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9-28
名  稱: 梅州市人民政府對《蕉嶺縣廣福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項目》的批複 發布日期: 2019-09-28
文  號: 梅市府函〔2019〕226號

梅市府函〔2019〕226號


梅州市人民政府對《蕉嶺縣廣福鎮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

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

和綜合利用項目)》的批複


蕉嶺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審批〈蕉嶺縣廣福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項目)〉的請示》(蕉府報〔2019〕8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2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蕉嶺縣廣福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項目)》。請你縣嚴格按該方案局部修改《蕉嶺縣廣福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本次規劃修改調入建設用地規模為1.5000公頃(全部為城鄉建設用地)。調入地塊位於你縣廣福鎮樂幹村、蕉嶺監獄,土地利用現狀地類為:農用地0.5969公頃(其中耕地0.4223公頃)、建設用地0.1598公頃、0.7089公頃。

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了1.5000公頃建設用地規模(全部為城鄉建設用地)。調出地塊位於廣福鎮大壩村,土地利用現狀地類為:農用地1.5000公頃(其中耕地1.5000公頃)。

二、請你縣嚴格按照市直相關部門的要求,落實好項目區的汙染防治措施,做好水土保持等工作,涉及占用林地的,要按有關規定辦理占用林地相關手續。在用地報批階段,若涉及占用耕地的,你縣需按照“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原則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三、請你縣在該方案批準後一個月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並同步更新市、縣、鎮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市發展改革局等7部門對《蕉嶺縣廣福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項目)》的反饋意見.pdf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