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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753001/2025-00337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發布機構: yabo88 成文日期: 2025-06-24
名  稱: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5-06-30
文  號: 梅市府辦函〔2025〕44號

梅市府辦函〔2025〕44號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修訂的《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氣象局反映。


  yabo88

  2025年6月24日


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製目的

  1.2  編製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體係

  2.1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2.2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  地方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係

  2.4  應急協調聯動

  2.5  專家組

  2.6  應急責任人

  3  應急準備

  3.1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

  3.2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整治

  3.3  製訂防禦氣象災害的具體措施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預報

  4.2  預警製作

  4.3  預警發布

  4.4  預警行動

  4.5  預警解除

  5  應對任務

  5.1  信息報告

  5.2  響應啟動

  5.3  應急聯動

  5.4  現場處置

  5.5  信息發布

  5.6  社會動員

  5.7  應急終止

  6  複盤總結

  6.1  適用範圍

  6.2  總結內容

  6.3  參與單位

  6.4  召開會議

  7  監督管理

  7.1  預案演練

  7.2  宣教培訓

  7.3  責任與獎懲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8.2  預案管理

  8.3  實施時間

  附件1  氣象災害名詞術語

  附件2  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附件3  氣象災害情景構建

  附件4  氣象災害應對職責

  附件5  恢複重建與應急保障措施

  附件6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  總則

  1.1  編製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的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的聯動,提升氣象災害防禦法治化水平,完善氣象災害應急管理體係,最大程度減少和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1.2  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影響梅州市行政區域的台風、暴雨、寒冷、幹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的防範和應對工作。

  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及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突發應急事件、重大環境事件、工農業生產事件等的處置和相關管理工作,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1)生命至上、預防為主。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與處置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時刻做好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做到部署在前、預防在前、研判在前、搶險準備在前。以高標準、嚴要求、實作風做好各項防禦準備工作,盡最大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2)平戰結合、科學高效。堅持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氣象災害觀測、預報、服務精細化水平,提高隱患排查、風險識別、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技術支撐能力,全麵排查化解氣象災害風險。

  (3)依法規範、聯動有序。科學把握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客觀規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各地、各有關單位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協同合作機製,實現資源共享,形成氣象災害防範應對工作合力。

  (4)屬地為主、區域協同。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完善與氣象災害上遊地區、流域的聯防聯動機製。

  (5)統一領導、全民參與。發揮各級黨委和政府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主觀能動性,組織動員政府部門、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防災準備、搶險救援、保險救助、救災複產等工作,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公眾防禦氣象災害的意識和水平,夯實應急減災的群眾基礎。

  2  組織體係

  2.1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作為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專項工作機製,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協同處置氣象災害的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工作。

  總 指 揮:分管氣象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協調氣象工作的副秘書長,市氣象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    員:相關單位(具體名單附後)分管負責同誌。

  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2  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氣象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進行氣象災害趨勢會商,分析研判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範圍,並及時向市指揮部彙報;根據市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間信息共享,召開年度聯席會議、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人員培訓,參加、籌劃、組織和評估有關氣象災害事件應急演習;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檢查指導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落實各項應急準備措施。

  2.3  地方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係

  各縣(市、區)、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體係,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

  2.4  應急協調聯動

  在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下,指揮部與各專項指揮部間建立統一的應急響應啟動發布機製,指揮部成員單位間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應急聯動機製。

  2.5  專家組

  市指揮部成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由相關成員單位專家組成,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6  應急責任人

  各成員單位要明確並定期向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本部門(單位)氣象災害防禦應急責任人及其相關信息,責任人如有變動應及時更新。應急責任人要及時獲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組織調動本部門(單位)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和災情,共同開展災後調查,接受相關培訓等。

  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相應的應急責任人製度,為直接管轄的鎮(街)及其所轄的社區、行政村指定氣象信息員,做好管理,開展相關培訓等。氣象信息員負責開展本區域氣象災害防禦、預警傳播、應急處置、災害調查上報、氣象科普宣傳等工作。

  3  應急準備

  3.1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

  市氣象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全市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機製。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掌握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探索建立風險隱患“一張圖”;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識別各類氣象災害高風險區域,編製精細化氣象災害風險地圖,建立精細可用的基層氣象防災減災數據庫。

  3.2  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整治

  氣象、教育、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文化廣電旅遊、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行業管理部門深入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的分析研判,做好行業內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督查,對排查出來的氣象災害風險隱患做好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治。

  3.3  製訂防禦氣象災害的具體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參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中的防禦指引,結合當地情況,製定防禦具體措施,主動防範化解氣象災害風險。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林業、文化廣電旅遊、衛生健康、海事、電力、通信等部門和單位應當針對不同種類、不同級別的預警信號製訂本部門的防禦措施,指導行業做好防範工作。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預報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綜合監測預測預報體係,優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市、縣(市、區)監測網絡。提升氣象災害預測預報能力,建立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機製。氣象、財政、通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及時報告、修複因災損毀氣象設施、通信網絡設施,以確保氣象觀測資料的及時性、代表性、準確性。

  根據氣象災害發展情況,市氣象局適時與周邊地區氣象部門對跨區域的氣象災害進行會商以及聯防。

  4.2  預警製作

  預警是指達到梅州市氣象災害預警標準,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的防禦提醒,不麵向社會公眾發布。

  預警信號是指市、縣(市、區)氣象部門根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市氣象局按照《梅州市氣象災害預警標準》及時發布預警,並指導各縣(市、區)氣象部門根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各級氣象、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務等部門建立和完善部門間預警會商機製。

  4.3  預警發布

  4.3.1  發布製度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由歸口管理單位製作或必要時聯合製作,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

  4.3.2  發布內容

  氣象災害預警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預警的類別、級別、發布時間、天氣實況、預報時效、影響範圍、警示事項、關注建議和發布單位等。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發布內容應由歸口管理單位對發布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4.3.3  發布途徑

  氣象災害預警主要通過電話、決策信息發布平台、粵政易等途徑發布。

  各級人民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本轄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及社會團體向其參與相關防禦決策工作的成員進行預警再傳播。

  4.4  預警行動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根據預警級別,有關責任人要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製措施,落實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4.5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氣象條件不再造成災害影響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  應對任務

  5.1  信息報告

  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造成損失以及防禦等情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

  5.2  響應啟動

  市指揮部按照氣象災害程度、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啟動應急響應。

  在應對台風、暴雨、寒冷、幹旱災害時,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氣象災害預警,及時通報市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進行氣象災害趨勢會商,分析研判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範圍。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調度指導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緊急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協調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救災行動,協調有關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應急響應啟動級別,按照相應災種、相應響應級別分別啟動應急響應。

  發生氣象災害未達到應急響應標準,但可能或者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範圍和發展趨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啟動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四類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1)Ⅰ級響應

  氣象災害Ⅰ級預警發布後,或氣象災害已給我市造成特別重大影響,市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市人民政府發布緊急動員令,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2)Ⅱ級響應

  氣象災害Ⅱ級預警發布後,或者氣象災害已經給我市造成重大影響,市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3)Ⅲ級響應

  氣象災害Ⅲ級預警發布後,或氣象災害已經給我市造成較大影響,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4)Ⅳ級響應

  氣象災害Ⅳ級預警發布後,或者氣象災害已給我市造成一般影響,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5.3  應急聯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製。各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特別是應急管理、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林業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製,並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製。發生氣象災害,相關重點企業按照應急聯動機製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製協調處置,或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解決。

  5.4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有關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通信、交通、油料、電力、供水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  信息發布

  各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按職責發布應急處置信息,統一信息發布口徑,必要時,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後發布。

  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好基層信息接收和傳遞工作,督促學校、醫院、社區、工礦企業、建築工地、監獄、勞教(戒毒)所等指定專人負責信息接收傳遞工作,重點健全基層社區傳遞機製,加強農村偏遠地區信息接收終端建設。

  5.6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5.7  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  複盤總結

  建立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跨部門複盤製度,進一步加強氣象預警與災害預報聯動,及時發現和解決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防禦鏈條中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聯動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補齊短板弱項,總結凝練經驗,優化完善機製,提升氣象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6.1  適用範圍

  (1)啟動梅州市防風、防汛Ⅱ級應急響應以上(含Ⅱ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

  (2)對生命、生產、生活、生態或相關行業造成重大災害或嚴重影響的天氣過程。

  (3)其他在防禦各個環節具有典型特征、特殊意義或特別效益的天氣過程。

  (4)天氣本身或防禦措施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天氣過程。

  6.2  總結內容

  主要包括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的天氣概況、氣象服務、應急聯動、存在問題和經驗總結等內容。

  6.3  參與單位

  市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天氣過程中受到嚴重影響的行業代表、基層防禦責任人代表,天氣過程高影響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6.4  召開會議

  達到複盤總結適用範圍時,一般在重大天氣過程結束後20天內視情況邀請相關單位聯合召開全市重大災害性天氣防災減災複盤總結會。

  7  監督管理

  7.1  預案演練

  市指揮部負責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7.2  宣教培訓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氣象災害防禦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主動獲取預警信息的意識,提升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化廣電旅遊等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7.3  責任與獎懲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8.2  預案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並製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或措施。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的通知》(梅市府函〔2022〕79號)同時廢止。

  附件:1.氣象災害名詞術語

  2.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3.氣象災害情景構建

  4.氣象災害應對職責

  5.恢複重建與應急保障措施

  6.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附件1

氣象災害名詞術語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台風:生成於熱帶或副熱帶洋麵上,具有係統性的對流和確定的氣旋性環流的非鋒麵性渦旋的統稱,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台風、強台風和超強台風,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易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2.暴雨:50mm≤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100mm或30mm≤12小時內累積降雨量<70mm的降雨過程為暴雨;100mm≤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250mm或70mm≤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140mm的降雨過程為大暴雨;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250mm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140mm的降雨過程為特大暴雨,可能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3.寒冷: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4.幹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幹燥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幹旱等級:特旱是指基本無土壤蒸發,地表植物幹枯、死亡;重旱是指土壤出現較厚的幹土層,地表植物萎蔫、葉片幹枯,果實脫落;中旱是指土壤表麵幹燥,地表植物葉片白天有萎蔫現象。

  5.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6.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7.灰霾:是指大量極細微的幹塵粒等氣溶膠均勻地浮遊在空中,小時水平能見度<10公裏,相對濕度<95%的空氣普遍渾濁天氣現象(排除降水、沙塵暴、揚沙、浮塵、煙幕、吹雪、雪暴等天氣現象造成的視程障礙),對人體健康、交通與生態環境等造成危害。

  灰霾等級:重度灰霾是指能見度<2公裏;中度灰霾是指2公裏≤能見度<3公裏;輕度灰霾是指3公裏≤能見度<5公裏;輕微灰霾是指5公裏≤能見度<10公裏。

  8.道路結冰:是指由於低溫,雨、雪、霧在道路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附件2

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1  Ⅰ級預警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經綜合會商研判後,視情況發布Ⅰ級預警:

  1.1  台風

  預計未來12小時內,受台風影響,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我市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1.2  暴雨

  過去24小時我市有5個以上縣(市、區)出現大暴雨天氣且預計強降雨仍將持續;或者過去24小時全市有45個以上鎮(街)出現大暴雨天氣且預計強降雨仍將持續。

  1.3  寒冷

  全市有7個縣(市、區)寒冷紅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且持續時間72小時以上。

  1.4  幹旱

  全市有5個國家氣象站達到重旱以上等級持續20天以上,且預計幹旱程度進一步發展,並造成極其重大影響。

  1.5  道路結冰

  全市8個縣(市、區)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有7個以上縣(市、區)出現大麵積道路結冰,且預計未來24小時最低氣溫低於0℃,日平均氣溫低於6℃,並伴有降水,導致道路結冰現象持續。

  2  Ⅱ級預警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經綜合會商研判後,視情況發布Ⅱ級預警:

  2.1  台風

  預計未來12小時內,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達10—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我市平均風力達10—11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2  暴雨

  過去24小時全市有16個以上鎮(街)出現大暴雨天氣且預計強降雨仍將持續;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有5個以上的縣(市、區)將出現大暴雨天氣。

  2.3  寒冷

  全市有6個縣(市、區)寒冷紅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且持續時間48小時以上。

  2.4  幹旱

  全市有5個國家氣象站達到重旱以上等級持續10天以上,且預計幹旱程度進一步發展,並造成重大影響。

  2.5  高溫

  全市8個縣(市、區)發布高溫紅色預警信號,並造成重大影響。

  2.6  道路結冰

  全市3個縣(市、區)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有5個縣(市、區)已出現大麵積道路結冰,且預計未來24小時最低氣溫低於0°C,日平均氣溫低於6°C,並伴有降水,導致道路結冰現象持續。

  3  Ⅲ級預警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經綜合會商研判後,視情況發布Ⅲ級預警:

  3.1  台風

  預計未來24小時內,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達8—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我市平均風力達8—9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3.2  暴雨

  過去24小時全市有8個以上鎮(街)出現大暴雨天氣且預計強降雨仍將持續;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有3個以上的縣(市、區)將出現大暴雨天氣。

  3.3  寒冷

  全市有5個縣(市、區)紅色寒冷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且持續時間48小時以上。

  3.4  幹旱

  全市有三分之二(5個)國家氣象站達到重旱以上等級持續7天以上或2個以上國家氣象站達到特旱持續30天以上,且預計幹旱程度進一步發展,並造成較重大影響。

  3.5  高溫

  全市有3個以上縣(市、區)發布高溫紅色預警信號,並預計將持續。

  3.6  大霧

  全市8個縣(市、區)大霧紅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並預計將持續6小時以上。

  3.7  灰霾

  全市5個縣(市、區)灰霾黃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或已有2個以上縣(市、區)已出現重度灰霾天氣,未來24小時將持續。

  3.8  道路結冰

  全市2個縣(市、區)道路結冰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有3個以上縣(市、區)已出現大麵積道路結冰,且預計未來24小時最低氣溫低於0°C,日平均氣溫低於6°C,並伴有降水,導致道路結冰現象持續。

  4  Ⅳ級預警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以下情況,經綜合會商研判後,視情況發布Ⅳ級預警:

  4.1  台風

  預計未來24小時有熱帶氣旋對我市造成較大影響。

  4.2  暴雨

  過去24小時全市有4個以上鎮(街)出現大暴雨天氣且預計強降雨仍將持續;或預計未來24小時全市將有2個以上縣(市、區)出現大暴雨天氣。

  4.3  寒冷

  全市有3個以上縣(市、區)紅色寒冷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且持續時間48小時以上。

  4.4  幹旱

  全市有半數(4個)及以上國家氣象站達到重旱或2個以上國家氣象站達到特旱並持續10天以上,且預計幹旱程度進一步發展,並造成較大影響。

  4.5  大霧

  全市8個縣(市、區)大霧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並預計大霧天氣將持續6小時以上。

  4.6  灰霾

  全市3個縣(市、區)灰霾黃色預警信號同時生效中;或已有2個以上縣(市、區)已出現中度灰霾天氣,未來24小時將持續或加重。


附件3

氣象災害情景構建


  參照《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構建台風、暴雨、寒冷、幹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8種氣象災害事件的常見應急情景。各地、各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參照構建本地、本係統的應急情景。

  1  台風災害情景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能源等設施設備或傳輸線路、管道損毀造成電力、通信、能源等傳輸中斷。地下車庫、下沉式隧道等被水淹浸,造成車輛損失,威脅生命安全。

  (2)交通:道路、鐵路等交通受阻,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洪澇地質災害:強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鄉內澇、山洪暴發,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4)水上作業:江河、水庫等水上作業船舶及航行船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甚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設施損毀、人員傷亡。

  (5)生產安全:企業廠房、圍牆倒塌,供電變電站、塔吊、龍門吊及其他大型設備等損毀可能引發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杆)等被風吹倒,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6)農林業:農作物、林木倒伏減產甚至絕收,養殖業遭受損失。

  (7)教育:學校停課,可能影響重要考試;在校或在途師生安全受到威脅。

  (8)旅遊:旅遊景觀、旅遊設施損毀,遊客安全受到威脅,造成遊客滯留。

  (9)園林綠化:城鄉景觀受到破壞,園林樹木出現倒伏、斷枝,給行人過路車輛、供電線路帶來威脅。

  2  暴雨災害情景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等設施設備或傳輸線路、管道損毀造成電力、通信等傳輸中斷;地下車庫、下沉式隧道等被水淹浸,造成車輛損失,威脅生命安全。

  (2)交通:道路、鐵路等交通受阻,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洪澇地質災害:強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鄉內澇、山洪暴發,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4)生產安全:企業廠房、圍牆倒塌,變電站、塔吊、龍門吊及其他大型設備等損毀可能引發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杆)等被風吹倒,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可能引發地下管道等有限空間作業的事故。

  (5)農林業:農作物、林木倒伏減產甚至絕收,養殖業遭受損失。

  (6)教育:學校停課,可能影響重要考試;在校或在途師生安全受到威脅。

  (7)旅遊:旅遊景觀、旅遊設施損毀,遊客安全受到威脅,造成遊客滯留。

  3  寒冷災害情景

  (1)電力:電力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電煤供應緊張,造成電網垮塌,甚至引發大麵積停電事件。

  (2)通信:通信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重要通信樞紐供電中斷。

  (3)農林業:蔬菜、糧食等作物、林木、水果和苗木被凍死,或因日照不足導致病蟲害蔓延,農作物絕收;家禽、牲畜及水產品被凍死或患病。

  (4)水利:溫度劇烈變化導致土壤層出現凸起和塌陷,危及水庫、山塘壩體安全,或出現房屋倒塌。

  (5)衛生健康:感冒咳嗽、發燒、關節炎、心腦血管病等患者增多,醫院就診量增加;兒童、老人、流浪乞討人員、困難群眾等群體的衛生健康因寒冷受到威脅;增加因使用燃氣不當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的風險。

  4  幹旱災害情景

  (1)供水:水資源嚴重不足,影響城鄉供水。

  (2)農林業:農田幹裂,江河、水庫、山塘、井等缺水,甚至幹枯;糧食、農作物、林木、畜牧等因缺水長勢差,甚至幹枯絕收;林木、草場植被退化,引發森林火災等。

  (3)衛生健康:因旱災導致的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引發公共衛生事件。

  (4)生態環境:江河補水不足導致水質變差風險增加。

  5  高溫災害情景

  (1)供電:電網負荷增大,供電緊張,可能引發區域性停電事件。

  (2)衛生健康:戶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脅,熱射病、中暑、心髒病、高血壓等患者增加,瘧疾和登革熱等疾病傳播加劇,醫院就診量增加。

  (3)交通:高溫可能導致汽車駕駛員疲勞駕駛以及汽車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4)生產安全: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或存放不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5)農林業:影響農作物產量、樹木生長以及水產養殖業,可能引發森林火災。

  (6)生態環境:高溫天氣易加劇臭氧汙染,對人體健康威脅增加。

  6  大霧災害情景

  (1)交通:能見度低可能引發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

  (2)供電:電網發生“汙閃”故障。

  (3)衛生健康:易誘發呼吸係統疾病,醫院就診量增加。

  7  灰霾災害情景

  (1)交通:低能見度可能引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

  (2)供電:電網發生“汙閃”事故。

  (3)衛生健康:直接影響人體健康,嚴重時出現呼吸困難、視力衰退、手足抽搐等現象,誘發鼻炎、支氣管炎、心腦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等病症,醫院就診量增加。

  (4)教育:影響在校師生正常學習及往返學校。

  (5)農業:因日照不足,影響花卉植物、農作物生長,或導致病蟲害蔓延,影響作物產量。

  8  道路結冰災害情景

  (1)交通:路麵結冰導致道路交通受阻,易引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鐵路列車晚點或停運,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大量乘客滯留需要安置,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2)電力:電力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電煤供應緊張,造成電網垮塌,甚至引發大麵積停電事件。

  (3)供水:低溫冰凍造成供水係統管道、設備凍裂,供水受阻。



附件4

氣象災害應對職責


  啟動應急響應後,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要統籌指揮各地、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共同開展氣象災害應對工作。在我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響應期間,各單位根據《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執行防禦工作。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加強綜合研判的同時,要結合省、市級會商意見或有關防禦工作部署,及時啟動、調整應急響應。省、市級會商意見或有關防禦工作部署中明確的重點關注縣(市、區),應急響應等級不應低於市級應急響應等級。

  1  台風

  (1)電力:電力管理部門指導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

  (3)物資:糧食和儲備部門按照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組織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

  (4)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協調道路旅客運輸運力疏散大規模滯留乘客。鐵路部門負責引流火車站滯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資運輸。民航運行保障部門做好航空器係留及轉場,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等工作。

  (5)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導引等工作。應急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和評估以及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並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洪澇和地質災害防禦:水務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複;組織、指導全市各大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地質部門協助做好地質災害險情排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7)水上作業:農業農村部門督促所有漁業船舶到安全場所避風。海事部門指導轄區受台風影響船舶做好防台風工作,加強船舶監管,防止船舶走錨造成碰撞和擱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督促指導港口、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氣象部門密切監測南海台風動態,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8)生產安全:應急管理部門督促、指導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地下礦山、露天采場、排土場、尾礦庫等重點場所,以及危險化學品倉庫、油庫、氣庫、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設施或裝置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督促行業領域相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築物及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督促、指導建築工程施工單位做好高空作業等戶外高危作業的安全保障。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台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9)農林牧漁業:農業農村、林業部門按職責指導農戶、果農、林農、養殖戶或有關單位采取有效防台風措施,減少災害損失。

  (10)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台風預警信號防禦指引、提示,組織督促受影響地區幼兒園、學校停課或做好停課準備。

  (11)旅遊:文化旅遊部門指導各旅行社科學安排路線,督導災區旅遊景點及時關停。

  2  暴雨

  (1)電力:電力管理部門指導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

  (3)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協調道路旅客運輸運力疏散大規模滯留乘客。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滯留旅客,保障應急救災物資運輸。民航運行保障部門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洪防漬工作。

  (4)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引導等工作。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評估以及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並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洪澇和地質災害防禦:水務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複;組織、指導全市各大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洪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地質部門協助做好地質災害險情排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6)生產安全:應急管理部門督促、指導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地下礦山、露天采場、排土場、尾礦庫等重點場所,以及危險化學品倉庫、油庫、氣庫、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設施或裝置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督促行業領域相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築物及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督促、指導建築工程施工單位做好高空作業等戶外高危作業的安全保障。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及時通知居民妥善處置易受暴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7)農林牧漁業:農業農村、林業部門按職責科學調度機具及人力,指導農戶、養殖戶和有關農林企事業單位采取有效防災措施,減少災害損失。

  (8)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暴雨預警信號的防禦指引、提示,組織督促受影響地區幼兒園、學校停課或做好停課準備。

  (9)旅遊:文化旅遊部門指導各旅行社科學安排路線,督導災區旅遊景點關停。

  3  寒冷

  (1)電力:電力管理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

  (3)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協調道路旅客運輸運力疏散大規模滯留乘客。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資運輸。民航運行保障部門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工作。

  (4)臨時安置:應急管理部門組織進行災情核查評估,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及時調撥救災物資,協調民政部門開放救助管理機構等避寒場所,為受災群眾特別是貧困戶、流浪人員落實應急防寒保障。

  (5)農林牧漁業:農業農村、林業部門按職責指導果農、菜農、林農和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苗木和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住房城鄉建設、林業等部門指導國有樹木、花卉等防寒措施。

  (6)水利:水務部門開展涉水庫、山塘、堤圍等險情排查、災害救助工作,會同地方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及危房內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7)衛生健康:衛生健康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禦知識宣傳,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4  幹旱

  (1)水利:地質部門做好應急地下水資源的勘查開發工作,協助水務、應急部門啟用已有地下水應急水源。水務部門加強旱情、墒情監測分析,督促、指導做好水量調度和控製用水計劃,適時啟動補水方案。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幹旱影響。

  (2)臨時安置:應急管理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及時為缺水缺糧群眾調配救災物資,落實基本生活救助。

  (3)農林業:農業農村、林業部門按職責指導農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措施和技術手段,減輕幹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早期處置準備工作。

  (4)衛生健康:衛生健康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措施,防範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  高溫

  (1)電力:電力管理部門指導電力企業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製訂電力負荷管理實施方案,必要時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需求響應和實施負荷管理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2)衛生健康:衛生健康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保障中暑及相關疾病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宣傳普及高溫中暑的預防方法、症狀識別以及出現症狀後的緊急處理措施等,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

  (3)交通: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按職責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做好對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的應對準備工作。

  (4)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氣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適時督促、指導企業開展以易燃易爆品、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為重點的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高溫防禦工作。

  (5)農林牧漁業:農業農村、林業部門按職責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林業的影響。

  6  大霧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海事部門及時發布霧航安全信息,督促船舶遵守霧航規定,加強安全監管。民航運行保障部門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2)電力:電力管理部門指導電力企業,加強電網運行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汙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汙閃”造成的影響,保障電力供應。

  (3)宣傳:針對可能或已經造成人員、車輛滯留的大霧天氣,氣象、交通、海事、宣傳等部門及時開展公告宣傳。

  (4)衛生健康:衛生健康部門采取措施及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相關疾病,提供臨時醫療服務。應急管理等部門組織為滯留旅客提供送水、送食物等服務。

  7  灰霾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民航運行保障部門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2)電力:電力管理部門指導電力企業,加強電網運行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汙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汙閃”造成的影響,保障電力供應。

  (3)衛生健康:衛生健康部門采取措施,防範和應對灰霾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教育、衛生健康、氣象等部門積極宣傳灰霾科普知識及防護應對措施。

  (4)環保:生態環境、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聯合開展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生態環境部門協調重點工業企業落實汙染減排措施並加強監管。

  (5)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灰霾預警信號防禦指引、提示,指導師生采取灰霾防禦措施,盡量減少學生在室外活動時間,提醒低能見度下注意交通安全;在有條件的學校安裝和啟用空氣淨化器,減少室內空氣汙染。

  (6)農業:農業農村部門指導農戶做好灰霾防禦措施,確保農作物正常生長。

  8  道路結冰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交通運輸部門提醒做好車輛防凍措施,提醒車輛減速;會同有關單位及時組織力量做好道路除冰工作。民航運行保障部門做好機場、航空器除冰,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必要時關閉機場。

  (2)臨時安置:應急管理部門組織進行災情核查評估,及時調撥救災物資,為受災群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3)電力:電力管理部門指導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行監控,保障電力供應,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4)水利:住房城鄉建設、水務等部門指導做好供水係統等防凍措施。


附件5

恢複重建與應急保障措施


  1  恢複重建

  1.1  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結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對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進行總結,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損失情況、造成災害的原因及相關氣象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必要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管理部門提交評估報告。

  1.2  製訂計劃

  受災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製訂恢複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複被破壞的觀測設備、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確保受災地區早日恢複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超出事發地縣(市、區)以上人民政府恢複重建能力的,市人民政府製訂恢複重建規劃,出台相關扶持優惠政策。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麵力量參與災後恢複重建工作。

  1.3  征用補償

  被征用財產在使用完畢或者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後,實施征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對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後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省和市的有關規定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1.4  災害保險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積極參加巨災保險,通過巨災保險發揮財政資金應對巨災的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巨災指數保險快速理賠的優勢,提高救災資金利用效率。

  2  應急保障

  2.1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體製規範,對應急保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2.2  物資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所需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的生產協調。

  應急管理部門會同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做好應急采購、調運有關工作。

  農業農村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要按照規範儲備氣象災害搶險物資,並做好再生產儲備有關工作。

  2.3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和鐵塔公司采取措施恢複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公用通信網通信暢通,配合氣象部門開展應急指揮與處置工作。

  2.4  交通保障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加強災區治安管理,積極參與救災、服務群眾等工作。

  交通運輸、民航、海事、鐵路部門要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飛機、船舶、火車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暢通。

  2.5  技術保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研究製定相關政策措施,鼓勵開展氣象災害應急領域的科學研究,積累基礎資料,促進科技成果交流共享。推進氣象災害防禦相關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統籌相關數據資源的采集、分類、管理、分析和應用。整合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隱患排查、風險識別、情景模擬、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技術支撐能力,綜合降低氣象災害風險。


附件6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引導社會輿論客觀正麵報道;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及時通報氣象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2.市氣象局:承擔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統籌協調市指揮部各項工作。負責災害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以及信息製作、報批、發布工作;開展氣象災害災情調查;開展氣象災害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開展與周邊氣象部門對跨區域的氣象災害天氣會商和聯防。

  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多部門綜合研判會商;調度指導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緊急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協調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救災行動,協調有關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救災捐贈,調撥救災款及物資。

  4.市發展改革局(糧食和儲備局):負責指導、協調氣象災害損毀設施修複等相關工程項目立項;加強價格監測,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總體穩定。負責根據市應急管理局有關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市級救災物資的調撥;保障受災地區糧食市場供應。

  5.市教育局:負責指導、督促各地教育部門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停課機製,保障幼兒園及學校(不含技校,下同)學生(含校車上、寄宿學生)安全;組織、指導各地對幼兒園及學校師生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演練等工作,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6.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保障應急無線電頻譜資源,協調有關工業產品應急生產組織。

  7.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實施災區道路交通管製、疏導及車輛分流,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指揮、協調災區公安機關組織危險地區群眾安全轉移。

  8.市民政局:對因氣象災害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群眾,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基本生活救助範圍。

  9.市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製規範,對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協調、指導受影響地區技工院校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措施,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技工院校停課;組織、指導各地對技工院校師生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演練等工作,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11.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全市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2.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協助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及環境監測預警、監管工作;牽頭協助因氣象災害引發的重大環境汙染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

  13.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城市供水、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應急管理工作;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築工地落實氣象災害安全防範措施;督促、指導災區組織危房排查。

  14.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省管高速公路做好路網運行監測,確保交通幹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暢通。

  15.市水務局: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督促各地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複;嚴密監視全市各大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派出工作組處理;負責人畜飲水和農業灌溉用水等相關水利工程的配套實施。

  16.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做好氣象災害下重大動物疫病和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根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督促、指導有關地區保護或搶收農作物,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後恢複生產;負責漁業氣象災害防災減災;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督促、指導漁排、漁船人員安全轉移以及漁排、漁船撤離、避險工作。

  17.市商務局:負責受災區域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協調災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

  18.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負責督促旅行社及時關注氣象變化,科學安排旅遊線路,引導遊客安全出行;協調旅遊景區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導A級以上旅遊景區針對災害性天氣做好安全提示警示和安全運行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各級廣播、電視台等媒體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19.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疾病預防控製和醫療救治工作;組織指導各地統籌采取措施保障常規診療服務。

  20.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加強氣象災害期間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各大超市、農貿市場的米麵糧油、蔬菜鮮肉等重要生活物資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做好氣象災害期間特種設備維護工作;指導應急救災物資質量監督和食品安全監控。

  21.市政務和數據局:配合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防禦領域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負責防災減災類政務信息係統項目立項審批工作,協助市氣象局對相關項目實施集約化管理。

  22.市林業局:負責林業防禦氣象災害和災後恢複生產的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林木、林草種苗的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負責林業災情調查核實,指導和組織災區森林資源和森林生態的修複。

  23.梅州水文分局:負責觀測、分析和預測水文站點水情信息,及時提供監測範圍內的降水量、主要江河的水文站點水位(流量)、大中型水庫蓄水情況。

  24.梅州金融監管分局:負責依法監督、指導和協調保險公司及時辦理災區理賠事項,配合推動建立巨災保險和推廣普惠型自然災害保險。

  25.梅州海事局:負責組織、指導水上交通管製,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協助地方政府水路轉移受災群眾。

  26.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指揮各級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協助地方政府疏散和營救危險地區的遇險群眾。

  27.梅州機場公司:負責協調民航部門做好應急交通運輸及保障工作,保障搶險救災隊伍及物資裝備的空中緊急運輸。

  28.梅州火車站:負責保障因災受阻旅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盡快搶通水毀鐵路;保障搶險救災隊伍和物資設備的緊急鐵路運輸。

  29.梅州供電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的電力供應;負責提供救災搶險用電;及時組織搶修受損的電力線路,保障電網的安全運行。

  30.中國石化梅州石油分公司:負責及時組織調配搶險救災油料的供應。

  31.中國電信梅州分公司:負責配合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32.中國移動梅州分公司:負責配合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33.中國聯通梅州市分公司:負責配合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34.中國鐵塔梅州市分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通信基站配套設施的正常運行,與通信運營商共同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文件解讀:《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解讀

音頻解讀:【音頻解讀】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