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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753001/2024-00546 主題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yabo88 成文日期: 2024-06-06
名  稱: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08-04
文  號: 梅市府辦函〔2024〕50號

梅市府辦函〔2024〕50號


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農村局反映。


yabo88

2024年6月6日



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

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關於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戰略部署,全麵落實近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製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以及整市創建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試點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以堅持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為前提,以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以及農村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的財產權益為根本,以規範流轉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為重點,建成符合梅州實際的市、縣、鎮、村四級互聯互通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進一步暢通城鄉要素流動,激發鄉村發展活力,推動梅州蘇區加快振興、共同富裕。

  二、工作目標

  彙集整合各類農村產權流轉平台資源,將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成符合我市發展定位、國家政策要求和未來發展需要、專業服務於“三農”領域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綜合性服務平台。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全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整市試點各項任務,基本建立全市統一係統建設、信息發布、交易規則、交易流程、交割結算、交易鑒證、收費標準、服務要求和分級交易“八統一分”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助力鄉村振興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全國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可借鑒的梅州經驗。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數據安全。交易數據必須堅持“黨管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原則,嚴格對用戶數據、交易數據等存儲使用的監管。

  (二)堅持因地製宜。堅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立足梅州資源稟賦,借鑒先進經驗,優化營商環境,健全完善符合城鄉實際需求的服務體係。

  (三)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培育新質生產力,釋放發展新動能,探索適應市場規律的交易規則、服務方式和監管辦法,建立公開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流轉交易體製機製。

  (四)堅持依法依規。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搞強迫流轉交易、不得妨礙自主流轉交易,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四、建設模式

  (一)機構組建。由市農業農村局依法依規組織運營公司,承擔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運營服務工作。

  (二)組織架構。實行運營公司統籌,縣、鎮分級交易,構建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一張網”。全市設1個市級運營中心,各縣(市、區)分設1個縣級運營中心,鎮(街)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鎮級運營中心,具體組建形式由運營公司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各級運營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業務辦理工作。

  ⒈市級運營中心。依據《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產權交易品種的交易細則,製定運營中心財務管理、資金管理、會員管理、信息披露、風險管理、糾紛調解、數據和檔案管理等內部製度,做好數據與信息的統計分析、彙總上報、信息共享、監督預警以及資源協調,統籌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運營服務工作。

  ⒉縣級運營中心。按《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界定的分級交易標準及內部製度,負責本轄區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運營具體業務工作。

  ⒊鎮級運營中心。按《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界定的分級交易標準及內部製度,承擔本轄區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運營具體業務工作。鎮級運營中心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配置人員。

  ⒋村級設立信息員。由村委幹部或駐村幹部兼任,負責信息采集、資料報送、係統錄入、工作宣傳等工作。

  (三)交易品種。法律沒有限製的品種均可以入市流轉交易,交易的方式、期限和交易後的開發利用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現階段的交易品種主要包括: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經營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業生產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涉農知識產權、農村建設項目招標、產業項目招商和轉讓,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交易品種。農村集體資產流轉必須“應進必進”平台公開交易。

  (四)交易主體。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限製的法人、自然人及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非法人組織均可參與流轉交易,具體準入條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鼓勵農村個人、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擁有的產權進入平台流轉交易。對工商企業進場流轉交易,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準入監管和風險防範。

  (五)信息平台。統籌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係統建設,加強區塊鏈、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數字化管理,使信息係統有效承載線上資料審核、網絡實時競價、信息發布查詢、電子檔案存檔以及交易鑒證出具等多種功能。優化營商環境,在保證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進係統互聯對接,逐步推動建立縱向貫通、橫向聯動、高效共享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共享體係。

  (六)監督管理。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根據實際需要建立交易保證金製度,防範交易風險,確保市場規範運行。加強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履約風險防控,建立交易履約保險保障等製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履約保證金、履約風險保險保障金賬戶,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強化對涉及產權交易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完善管控機製,積極防範廉潔風險。及時查處各類違法違規交易行為,嚴禁隱瞞信息、暗箱操作、操縱交易。

  (七)交易程序。編製《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梅州市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通則》,以及相關品種的交易細則,推動督促農村產權“應進必進”市場交易,推動形成規範有序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係,確保交易公開、公平、公正。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籌備(2024年5月上旬前)。①完成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信息化係統建設;②根據試點要求,編製《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送審稿)》,報市政府審定。

  (二)試點先行(2024年5月底前)。①選取1個以上縣(市、區)先行試點;②分片區組織開展業務大培訓。

  (三)動員部署(2024年6月底前)。①出台《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編製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細則、示範合同文本;②根據實際進度安排,設立市、縣、鎮運營中心,推進辦公場所建設,完善運營監管製度;③以市政府名義召開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動員大會,邀請相關媒體宣傳報道。

  (四)全麵鋪開(2024年7月上旬前)。①認真總結試點經驗;②加強業務指導,及時協調解決運營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③廣泛宣傳發動,全麵鋪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

  (五)總結評估(2024年10月底前)。①對照設定的目標任務,查漏補缺,及時補足短板弱項;②對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建設運營情況開展自查評估,形成評估總結報告,分別報市政府、省農業農村廳和農業農村部。

  (六)鞏固提升(2024年11月以後)。根據全國試點要求,進一步拓展延伸相關業務,豐富交易品種。創新普惠金融服務,開發各類農村產權交易衍生品,包括擔保、融資、谘詢、抵押等。探索開展數據信息服務、農村土地集中集約流轉招商、現代農業產業鏈整合等衍生服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專項工作機製,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統籌推進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服務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製,切實加強對本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指導、監管,以保障工作順利開展。市有關行業主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製,積極主動作為,增強合作意識,全力推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範化建設。

  (二)加快配套改革。深入推進農村產權製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等改革,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經營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權、農村“房地一體”、集體資產股權、林權等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為激活農村產權賦能。加快建設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服務係統,並與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化平台相銜接。

  (三)明確責任分工。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統籌推進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運營工作,主要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服務平台和交易係統的開發、建設、維護、升級等;指導運營公司做好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運營工作;製定《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交易細則和示範合同文本。

  市財政局:根據運營公司運營情況,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保障全市各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運營機構長期持續正常運營;協調各級財政部門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設履約保證金賬戶。

  市自然資源局:結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製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細則、示範合同文本,指導各縣(市、區)製訂農用地基準地價。

  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供銷合作社、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負責配合製定本行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細則、示範合同文本以及相關配套政策。加強交易監管,指導本係統做好本行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合法合規性審核。

  市亚博网址链接 和數據管理局:負責指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相關信息係統上雲工作。

  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履行民主表決程序,落實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四議兩公開一監督”製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健全完善本行政區域內農村產權交易服務體係,有效落實保障條件,確保本轄區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運營中心正常運營,縣、鎮兩級運營中心辦公場所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商運營公司協調解決;縣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加強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指導、監督、審核等工作,督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集體產權通過縣級運營中心交易,做到“應進必進”。

  運營公司:負責建立健全規範的市場管理製度和交易規則,對市場運行、服務規範、中介行為、糾紛調處、收費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根據實際需要,建設各級運營中心辦公場所,完善相關設施設備,配足配強運營服務隊伍,健全完善內部管理規章製度。

  (四)加強政策支持。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的支持力度,對本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和運營給予適當財政補助,依法依規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建立信息公開披露製度,在官網公示交易規則及交易相關製度、交易品種、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經營中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等信息,確保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長期穩定正常運營。鼓勵銀行、保險、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和擔保公司等機構將交易鑒證書或成交確認書記載的成交價格作為抵押融資標的資產的價值評估依據之一,優先為交易主體提供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

  (五)強化督導考核。把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工作納入“百千萬工程”、鄉村振興的重點工作內容,建立健全監督管理製度和考核評價機製,不定期對交易市場開展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將農村集體產權交易“應進必進”及線上交易列入年度績效考核。采取專項督查等方式,適時組織工作督查,及時解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設、交易運營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工作落實落細。

  (六)加強宣傳培訓。加強政策培訓和業務指導,加快建立一支專業技能過硬、管理水平較高的運營隊伍。積極培育市場中介服務組織,逐步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農村產權公開進入市場流轉交易的重大意義和相關政策,努力提高農村集體、農村個人、涉農企業的產權意識,凝聚社會共識,為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文件解讀:《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音頻解讀:【音頻解讀】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